百萬履保金剩20萬 夫妻怒潑漆房仲

潑漆前,不會先把別人的車子移開嗎?不然至少也對準嘛~
還是他們認為反正沒錢賠,要告要@#$都無所謂...有病的夫妻!
兩方面都有責任,房仲教育素養很差,買房的夫妻沒對合約上用心去了解.導致許多爭執~
chansaikit wrote:
我還記得之前買屋時, 都是賣方律師, 買方律師 和 銀行律師一起到場簽名的

您買的可能是超級豪宅
懶王與艾瑞克為01認證HTC頭號酸手!
跟一些黑心二手車商一樣啊
就是看準你銀行貸款不會過 照樣賣你車
純心吃你保證金的啦 一鍋粥裡面還是有幾顆壞掉的老鼠屎啊…
雖然我也覺得房仲業者在台灣有點玩過火。

但房仲是一種服務業,並不是買空賣空,也不能說是吸血鬼。

賣房子沒有人規定要經過房仲,自己要找房仲,就要付服務費。

其次,這個案子其實很簡單,買方無法履行契約,

卻一直不願意解約,中間賣方需要用錢,雙方合意可以提前從帳戶中提款。

這沒甚麼好吵的,真的要解約,賣方把提出的錢拿部分回來,當然買方違約部分,該扣多少違約金,買賣契約上都有寫,

這有啥好吵的?還去潑人油漆。

這就是買方的不對。
買方為什麼會信用不良? 這不是很明顯了, 自己的態度根本就有問題, 沒必要一竿子打翻一船人
買賣還沒正式成交交屋 就會向你所取房仲服務費
我也是這樣 我在永慶買
105年7/15號交屋的~~
提供你參考
所以賣方房子交易到一半卡在那邊算他活該?
保證金本來就是拿來補償雙方違約損失的吧?
房仲是留給炒房人士

屋主及買房冤大頭使用的

自住 絕對不要找房仲
推升房價的真的是仲介...就算買了房都不賺也要把仲介成本疊上去吧?兩邊收6%(通常是賣4%買2%),買了房先付2%,將來賣房也要把4%算進去,每次買賣成本就多6%,這樣同一間多交易過幾次,買賣的人都不賺就6%、6%...一直疊上去,房價還有不高的道理?而且房仲最會叫賣方出高價賣,因為仲介費才會收更多。
q911043 wrote:
很多媒體都是會吵的...(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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