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INDERLANDOFFICE wrote:
還有,朋友不算有錢,繼承父母的舊房子在臺北市不錯的地點,從小就住那,
4年前都更夢成真了,
他家變成豪宅了(4年前市價約3千萬),其實他月收約4萬,有房有車無貸款,好過吧!?
他跟說他過的很辛苦,想賣房子但是不捨(兒時的回憶都在這?),不會吧!!
管理費一個月就要6千,房屋稅3萬多,
他根本不願意花這麼多錢在「住」上面,豪宅都更夢,假的,
他就要被『洗』出去了 。
這是個人理財問題, 根本也不用賣房子.
他可以去附近租小間一點的自住, 然後把豪宅租出去.
這樣租金價差可以貼補一些管理費跟稅金.
拿一個不會動腦筋的人來當例子不好 XD
他要花大錢去維持他所謂的回憶是他家的事情.
在我看來就是捨不得放下豪宅, 不要跟我說都更之後童年回憶都變成豪宅的回憶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