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666 wrote:
怎麼只說了香港? ...(恕刪)
買4%賣2%的仲介費用就如同 18%有其背景
長期固定就是個結構性問題 (雖然大家都知道%數可以議價)
它吸取停滯經濟時的交易養份
只會讓這個市場更奄奄一息!
除非台灣再現經濟奇蹟
E.TTsai wrote:
可能你誤會了,
收取"兩次"佣金並非指你說的!
我只是說你們房仲把物件推薦給熟悉的投資客,
這樣的行為很有可能在短期內收取到兩次佣金,
第二筆就算不是你收,也是別人收,
但同一個物件就是"兩次",
房仲賺兩手,投資客賺一手,
房價就是在這之間疊上去的,
應該沒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