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的條件目前再台灣房地產活動是無法被copy.最大的不同就是"持有分本/種類"所課的範圍/種類差異太大.台灣是受到中國的五子登科的刻本印象受縛.政府不敢增加土地/房屋的持有成本進而造成現在因持有成本太低.政府再打房/打土地炒作的決心很低--做表面一下罷了.所以坐VIP套房的人根本就是不怕那小小的利息負擔,再用銀行的錢來改造Level-VIP1為level-VIP2,Level-VIP3 挖洞讓人來跳的無本生意.台灣對房地產最後的結果會是用"戰爭/天災"來解決台灣房屋過剩的問題,除非政府提高持有成本,然後解釋房貸的金額會隨房屋年齡而下降,一旦屋齡達30年就成算%數為0,只剩土地的%數,而增加土地的持有成本-如用把公告現值改市價課稅. 然後超過30年的房屋要課"維護費用--用土地的市價來課維護費--直到被列入"古蹟".被列入古蹟的建築只能用於商業活動,不能住人.能這樣一搞,威力不亞於玻璃國的排華運動-排低端人口政策.
supermonkey16 wrote:包租公除非不用繳房貸。不然想不出買房租的理由 我看到很多包租公,都是以房養房,很多都不需要繳房貸,清償了,或是只剩下少少的房貸。租金就可以抵掉房貸了。我之前租房時,房東就持有十間以上,其他很多間他說懶得去管理,放著養蚊子,有空再去整理。跟他反映房子漏水,他馬上說我還有幾個房間,看合適就直接搬過去吧當然這是他們之前就買房得來的。至於一直不願意買房的聰明人,繼續租房吧。繼續等吧。
supermonkey16 wrote:包租公除非不用繳房貸...(恕刪) 很少人買新蓋好的房子在出租,大部分是2,3,4十年的房子,當年買的價位是一坪5萬或十幾萬,三十坪月租約三萬,投報率都超過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