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房地產,買方、賣方好像可以親自到地政事務所辦理所有的事務,
所以時間允許的話,不一定要請代書辦理,有問題可以請教櫃台服務人員,
(之前有過二等親買賣房子的經驗,完稅、過戶等,大概跑個兩三次就可辦完)
若買方堅持要請他認識的代書的話,賣方的印鑑證明及權狀正本不要離手,
付完兩成資金後就全權交給代書委託辦理,此新聞就凸顯了這個風險,
賣方可以跟代書一起到地政事務所辦理所有的事務,
當然,如果賣方沒空的話,找自己認識的代書跟買方的代書一起辦理也行。
若買方有跟銀行貸款,可以問一下是跟哪一家銀行貸款,
自己打電話問一下是否真有此筆貸款?貸款何時會撥下來?
跟多家房仲接觸過,上市公司那一家房仲,他們有自己合作的代書,
只能接該家房仲成交的案件,不可以另外接案,感覺這樣的代書比較有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