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房客租屋,提出的問題請教~~


Bazooke wrote:
冷氣他應該要自己處理...(恕刪)


冷氣跟他說他處理了,公證對我們雙方有什麼影響嗎?
1.一般租給營業用的房子,設備都要對方自己出,冷氣、電燈、靜電油煙處理機,最多就是給租客租金優惠跟較長的租約(5年或是以上)而已,至於租金則是每約議定。
2.退場條約要事先寫明,萬一他要是經營個6個月就收了,裝潢設備所有權是屬於他的,他可以拆走,還是你要自己花錢請廠商來回收。
要是他拿去當作違法民宿、資源回收場、或是他轉租他人甚至當作遊民收容中心或是妓院,或是當作機房等違法或是違反善郎風俗的用途,你會因為第七條不能有異議要求解約。


建議
一.租金、:租金建議採折扣方式簽訂,以5年約來說,每個月10,000元租金,第一年6折,第二年7折以此推

二.簽約:保證金,租金不高,營業用建議改採保證金方式拉高保障,建議最少要押5萬元,以免日後房客經營不善落跑,留一堆爛攤子給房東處理,以你6000來說,1個月房租押金還不夠你叫人來清理。

三、修繕部份如果你覺得是他一開始幫你整理房子了,你租金也便宜給他了,如果當他一開始已經整修完了,因為是營業用後續使用上一定會有需要修繕部分,一般這部分應該是營業用房客要自行處理的,否則他就一開始不要修繕完全,留下後面再來修繕或是整理,反正都可以算【解約時違約金】跟你要,靠修房子跟你要違約金,如果他跟你說冷氣不夠冷要修或是換新,如果你檢查後沒壞不需要修,那你是要修還是不要修,他說不修等於你違約,那你要跟他解約嗎,這條建議刪了或是另議。

四、排油煙這東西就你自己斟酌重不重要,合約結束是要怎樣處理。

五、附屬於房屋之裝潢,用了那麼多年,該壞都壞了該就都舊了,要立約要求房客拆除恢復原狀,因為拆除跟清運裝潢要花一筆錢,合約真的到期後,再看現況怎樣,再商議需不需要拆,這才是正確作法。

六、就是她如果覺得需要裝冷氣,你就要裝給他,至於花多少錢都是你要先出,然後他再分60期5年無息付錢給你,你還要負責5年保固,解約(不論提早或是5年後)後冷氣才算是你的。這條件也太扯蛋了,自住就算了,營業場所冷氣請他自行規劃及安裝,合約結束如果他還要請他自己花錢拆走。

七.本租賃契約由甲方提供房屋【限定】乙方作為餐飲營業及自行居住之用途,不得作為其他用途使用,日後乙方另有民宿之用途,需通過主管機關相關檢查及審核成為合格安全民宿後始能營業民宿,除合格民宿外不得任意轉租房屋全部或是部分,亦不得經營違反善良風俗及法律之相關餐飲行業,不得干擾鄰舍居住生活品質,否則視為違約。


合約一定要花些錢去做公證,好處就是有一方違約,不用再跑法院打官司確認合約,可以直接要法院依公正過的合約執行。

94呆 wrote:
1.一般租給營業用的...(恕刪)


你真是專家,感謝你留這麼多言,給我建議,感恩~~
果然是高手,
非常精闢的解說,
合情、合理、合法,
又避免了日後爭議,

94呆 wrote:
1.一般租給營業用...(恕刪)


果然是高手,
非常精闢的解說,
合情、合理、合法,
又避免了日後爭議,
yron26 wrote:
我房客想在老街做簡...(恕刪)


這約完全不能簽吧

我以前幫老闆管店面的 全省兩百多家店

光是五.乙方於解約時,附屬於房屋之裝潢應依當時狀況空屋歸還,乙方不得拆除或刻意破壞裝潢,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復原至租賃前之原狀。(OK)

你還OK....

到時房客把房子弄得破破爛爛的 你如何舉證拆除或刻意破壞裝潢?

要是房客堆滿屋子垃圾還你? 因為你不能要求復原 光清垃圾搞不好就要好幾萬了.....

我覺得房客和房東之間雙方要有誠意啦 目前看起來房客惡意滿滿說~

94呆 wrote:
1.一般租給營業用...(恕刪)

dennis10 wrote:
這約完全不能簽吧我以...(恕刪)


已經跟他達成協議,附屬於房屋之裝潢,要立約拆除,合約真的到期後,再看現況怎樣,再商議需不需要拆。

謝謝,感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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