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28956215 wrote:
住開發較晚的地方的確不知道
我們這指的是談條件,而不是都市更新整合成功
吹牛?還是我拿出近期的整合合約?
賭一萬份雞排請網友?
我們這建商大概買下了五成左右
拿出合約你敢請嗎?
這是『見笑轉生氣』在耍賴嗎?自己吹牛的是『都更談快40年』,40年吹破變成近期?
所以談快40年的都更沒了,改成近期賭雞排?你是在騙三歲小孩呀?



避免你編輯修改,已經幫你擷圖保留,你講的是『談快40年的都更』而不是『近期』。
都市更新條例開始實施,也才在去年剛滿20歲而已,談了快40年都更是跟鬼在談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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