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給志傑012 wrote:點出你的無知了嗎?唉...(恕刪) 不懂裝懂指的就是你了啊前面已經很含蓄不想戳破你了,你還拿了三分顏色就開啟染坊了公司法懂不懂?公司解散後,請問跟誰求償?50人以下的公司解散更名後,請問怎麼追討?麻煩說說高低見
terrybog wrote:你才文盲50人以上要(恕刪) 唉~不懂裝懂的人真是可憐,不用通報,不代表你可以片面減薪,雇主片面減薪被舉報,勞工局罰僱主的罰金是你減掉薪水的好幾倍不懂裝懂,文字理解能力又弱,可憐吶~
球給志傑012 wrote:怕就怕你這種不懂裝懂的,麻煩去了解一下勞動法令吧,雇主片面減薪,勞工只要通報勞工局,嘿嘿~雇主要繳的罰款,可比減的薪水多的多...(恕刪) 你說的是中小企業只有中小企業才會完全按照勞基法擔心被罰這金額因為減薪2個人才多少錢被罰就是好幾倍,怎樣都賭不夠但是減50個人就不一樣了,可以省多少錢被罰?也是小錢呆在大公司被凹也不敢講小公司連一分鐘都計較
球給志傑012 wrote:唉~不懂裝懂的人真是(恕刪) 是沒在逛職場板? 去逛過就知道現在大家都在想辦法自保了基本上我知道的老闆都不是"片面減薪"他會給你新的合約"進行協商",你可以選擇"簽或不簽",其他產業公司不知道,但我呆過的很多科技公司都是這樣幹的喔...我之前還認識一個親戚在知名企業,用因為工廠遷移為由,要求員工一併外移到別處如果不配合,就資遣,二選一,你要待下去就是簽下去換地方沒那麼複雜,通常公司所謂的協商就是讓你選擇留下但重新給資或不同意公司資遣你你不同意也沒關係,公司資遣你,也確實要給你資遣費你也可以拿到失業補助那些的,但是你同時也失去工作... 而且最近難找工作也是事實...別說什有能力不怕沒工作... 一堆公司沒訂單的,老闆現在也不敢請人砍也是砍薪資拿很高的...身邊一堆受害者,不是減薪就是減時間觀光跟旅館跟餐廳產業更是慘淡台灣大老闆沒你想像中的蠢勞基法對台灣勞工不友善不是第一天知道的勞基法只打的到蠢老闆,對於大財團,大老闆,政府自己都是慣老闆了,也會幫忙開後門了
只是個過程 wrote:歐美消費大國經濟崩盤(恕刪) 請修正內容..民進黨已經完美消滅無薪假這個國民黨留下的問題了!無薪假改名「減班休息」 勞動部拍板定調了....行政院強調,未來不再稱「無薪假」,而是改稱「減班休息」.......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定調,無薪假的說法並不正確,勞動部已改稱為「減班休息」 ,希望不要再使用「無薪假」這個名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