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人 "投資移民" 台灣,最低要投資600萬台幣
這600萬要拿來開公司或創業,沒規定要一次性花光,但要有持續投資進去。沒規定一定要聘人,也可以個人創業。
購物,發票報統編,報稅時可以算在600萬投資額裡面。
600萬投資額,可以用來抵扣租屋費用,但不能抵扣買房地產
租屋如果想抵扣600萬投資額,必須以「公司名義」租屋。但台灣很多房東為了逃漏稅,不喜歡以「公司名義」租屋,因為公司報稅,房東也會被查稅。
如果想把房子租給投資移民的香港人,房東要能接受報稅,生意就會比較好。
香港人投資移民台灣期間,是可以買房的。但買房費用不能用來抵扣600萬投資額。意思就是說:只要很有錢,有上千萬的身家,多餘的閒錢,就可以買房。而那600萬的投資額是另外算的,一樣是得投資,要給移民署檢查。買房地產不算在投資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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