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翔沒有X3 wrote:
第一:地價稅是看"土地公告地價"課徵,土地增值稅是看"土地公告現值"課徵。根本兩碼事。
第二:土增稅看坪數、公告現值、物價指數影響。你自己免繳土增稅不代表別人都免繳土增稅。
第三:只要父母在106年以後買賣在繼承,"一律"使用房地合一稅申報,106年以前可採用"舊制"或是房地合一稅申報。這時候我會大概試算一下客戶售屋動機跟需求。假設用舊制要繳幾萬塊的稅金,房地合一稅申報不用繳稅。你要繳舊制稅金那算你有錢。國家感謝你。
1.
地價稅跟土增稅是兩回事,我當然知道,但是這兩個數字應該是有關係的吧
基本上都是兩個一起漲或兩個一起跌的吧
我拿來比喻有什麼錯誤
要不你舉例一個 其中一個漲價 一個跌價給我看
2. 我免增土增稅,是因為遺產取的兩年後地價都沒有漲才免徵,我也有說可能也有人漲,這樣有錯嗎
我也沒有說所有人都不用繳,但跟父母賣掉產生的土增稅與繼承後再賣掉差異很大,這樣有錯嗎?
我自己細算過,我媽的房子如果現在賣掉大約要繳33%土增稅,未來我們繼承後再賣掉,扣除免稅額,大概只要繳3%左右的遺產稅
3%跟33%,這樣的差距,真的3%實在是太便宜了
3.至於你說的假設用舊制要繳幾萬塊的稅金,房地合一稅申報不用繳稅。
你怎麼計算的,每個人收入都不一樣,有的人只有5%,有的人超過20%
你也不知道我賣的房子產生多少所得,怎麼知道這樣的所得在房地合一稅至下不用繳稅
我爸的房子是舊制,我就是計算過用新制不會划算才不用新制,新制至少也要繳35萬以上
你以為我傻了,有不用錢的要去繳要花錢的
而且你不知道的是
我爸的房子是一間蓋了不到十年的農舍,除了本身那塊林地以外,還有另外兩塊林地連在一起的是媽媽跟妹妹的(這兩塊不是繼承來的)
一間房子三塊地放在一起賣,主要價值是那一間農舍,三塊地根本不值錢
但是這樣可以降低房地比,財產交易所得大幅降低
當然啦,也有人會用自用住宅有400萬免稅額的方式去避掉新制的稅
但我為什麼要搞那麼複雜把自己戶口遷過去,住個六年再來賣房子
而且單獨要繳的房屋稅繳六年大概也跟我繳的稅差不多了,根本不划算
你說的免稅大概是這一種吧
但這篇最根源的都是土增稅的問題
我一開始就講歸零的時間點是繼承當天
就是有人要衍生到未來在賣房還是會產生土增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