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orLucky wrote:大家都過不去由其是又(恕刪) 0.0要怎打?用棒子打嗎0.0用課稅只會轉嫁到房客...不管是房屋稅、所得稅啥一堆奇怪稅,都是轉嫁到房客....當全台房東都把稅轉嫁到房客,吃屎的還是房客自己~我倒是覺得先從1.房東不得在合約行使期間任意漲價2.房客有意願繼續承租應不得拒絕,並且續約後合約時間增加1年(第一次承租為1年,隔年續約後合約為2年,在第三年進行第二次續約則2+1等於3年依此類推)3.房客繼續續約時租金調升禁止漲超過5%4.若房東可證明房屋做為自己使用,應於半年前通知房客,待合約結束後房客不得要求繼續續約。5.禁止出租頂樓及任何違建房屋6.套房、雅房水電應承租人數分攤或子表計算,禁止採固定度數收費(避免房東一起住,然後電費房客一起出,以及明明才用幾度,卻被收1度5元)7.單層出租金額總計一萬元(含)以下免所得稅,房屋委外管理單層出租金額總計1萬5(含)以下免所得稅(假設單層隔3間雅房出租9000是超過免稅規定)8.單層出租金額總計5000元(含)以下免所得稅、房屋稅及土地稅,房屋委外管理單層出租金額總計1萬(含)以下所得稅、房屋稅及土地稅(也就是出租5000房東該房屋相關稅金不徵收)9.承租期間,屋內動產設備若由房東提供,相關維修費用房客應負比例8成,房東應負比例2成;反之設備房客自行提供則由房客應負全責;消耗品(如燈泡),應由房客自行負責10.承租期間,房屋不動產維護應房東負全責,若能證明為房客造成,則相關費用則由房客負全責(例如房客自行裝潢導致漏水等等,但如果房客也能證明並非裝潢導致漏水,那依然房東負責)等這些實施後就進行修法~一人房屋持有三間(含)以上者,且未將房屋出租者,則加增空屋稅,以該房價市價5%進行徵收稅收~
紅塵傲笑 wrote:看不懂那個是真的那個(恕刪) 你不知道免洗筷行業都這樣嗎?每次房市不景氣, 就一大堆免洗筷被踢走, 不然就自己活不下去.當然要來個大徵才.至於有沒有加3% ?保證免洗價六個月5萬都十幾年了, 那是要有條件的.大前年加3%, 前年加5%, 去年加4%, 10幾年下來, 不就免洗價要六個月10萬了?再給它徵下去, 全台灣的人都變房仲了.https://www.1111.com.tw/news/jobns/59151https://news.housefun.com.tw/news/article/110793117988.htmlhttps://tw.news.yahoo.com/%E7%8B%97%E5%B9%B4%E4%BC%81%E6%A5%AD%E5%BE%B5%E6%89%8D-%E5%85%A9%E5%A4%A7%E6%88%BF%E4%BB%B2%E5%BE%B5%E6%89%8D%E8%90%AC%E4%BA%BA%E8%BF%8E%E5%9B%9E%E6%9A%96-%E6%B0%B8%E6%85%B6%E9%9C%80%E6%B1%825000%E4%BA%BA%E8%A6%8F%E6%A8%A1%E6%9C%80%E5%A4%A7-032003261.htmlhttps://news.cnyes.com/news/id/45666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