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YPD SWAT wrote:
同意阿,就是一個字,(恕刪)
我認為都更要成功,住戶必須有一致性對都更方式了解
自主都更,建商合建,公辦都更......的利益差在哪裡
可以做個直條式圖表來顯示其中差異
羊毛出在羊身上......拆遷補助費其實是自己出的



聽到住戶提這種租屋補助我也是醉了.......事實真相是先幫你墊付而已
沒問題.....我們有根據計算得出的不同戶別租屋補貼......一年50萬給3年



這筆費用再做在都更服務費或建築費......等等裡面........反正住戶就是需要覺得佔到便宜.......天上掉錢下來送他......不想知道事實真相



講到室內坪這三個字就已經有話術成份了,應該說明都更後可取得的房屋權狀坪數,公設比多少%,室內面積與陽台面積,土地持有面積,車位數量與車位坪數面積
A博 wrote:
我認為都更要成功,住(恕刪)
同意你說,這是認知問題。
正常的都更戶想法 ->
我不用先拿一筆成本出來,就可以換到新房子和車位,建商該賺的利潤還是要給他,但我可以都不用出到錢,對我來說就是最OK的。
不正常的都更戶想法 ->
建商賺太多,我拿地出來給你蓋,你要感謝我耶,甚麼海砂屋容積補助,建商都不能拿,全部都要給住戶,鋼筋水泥價格我用政府標案的來跟你算。
可悲的是,台灣的都更法令,讓少數不正常的人,影響到大多數人權益,悲哀阿。
題外話,我家的都更,建商願意給室內坪1:1分回,如此一來就不會被扣到公設比,這些在目前拿到的合建契約跟同意書還有都更說明會資料都有寫。
租屋補助,我是很認同這做法,畢竟很多住戶可能連一個月三五萬租金都拿不出來,建商願意出或者代墊,我覺得是好事情。
影片會說話,睜眼說瞎話上來消毒最不可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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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編號:83409657
如果給住戶容積1.3倍獎勵還沒共識那就等廢墟地震了
話說...這1.3倍應該是給建商不是給住戶,建商有錢賺才願意蓋
原無電梯公寓,樓層變高成電梯華廈
而這些危樓拆除如弱勢中低收,政府依法會暫時安置在社會住宅
高雄城中城一把火加速修法 內政部祭1.3倍容積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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