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好害怕啊,看到你揚言要公佈我的住址讓人來處理我,
我現在開始出現吃不下睡不好,甚至且出現手抖、心悸等疾病症狀

我想我應該去精神科掛個號..
怒嗆「不然你試試看」判賠9萬多,你一定要知道的「恐嚇罪」!
更新2022/04/05 11:18 發布2021/01/12 14:24 作者/ 法律010
學生時代跟人吵架,嗆過「不然你試試看,恁爸...」的請舉手!相信很多人看到這裡,都發出了會心一笑吧。但是這位來自高雄的張先生大概笑不出來。
去年5月張男在醫院急診室接受治療,數次以凶狠表情對醫院的護理師出言恫嚇,要她「態度好一點,不然試試看」、「不然你試試看,恁爸對警察是怎樣」等語,甚至以三字經辱罵她。
事後護理師因為遭受恐嚇、侮辱,開始吃不下睡不好,甚至且出現手抖、心悸等疾病症狀,經醫師診斷為甲狀腺機能亢進。案發後她已經離職,並且把張男告上法院,要求他給付精神撫慰金90,000元及醫療費用4,000元。
一時口舌之快的結果,張姓男子因為恐嚇等罪,被法院判處徒刑6個月得易科罰金18萬元,並且要賠償94,000元給遭到他恐嚇的護理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