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風花雪 wrote:
都更室內一坪換一坪癡(恕刪)
權狀一坪換一坪不難,只要是住三以上的容積率,加上不計容積,以及法定容積獎勵,一般最後可建容積都會到400%左右,在台北市現在一般是64分,應該是換得回原建物的權狀面積的;只是既有不計容積或法定容積獎勵,就代表現在的建築技術要求下的"公設比"會比以往大幅增加,所以室內面積是很難舊的居住面積相當。除非用容積移入或原舊屋是海砂屋,有海砂屋的容積補償,那有一點機會可以維持原居住面積。
其實建商分回的部分就是住戶們自己付出的興建費用,所以如果大家可以真的理性一點來看成本分配,都更就不會那麼難。但台灣大多數人就是怕"被人賺",又不願意自己搞,所以都更才會推得很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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