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均地權這拳根本超輕的~建商為何哀哀叫呢?

maxkingella wrote:
《平均地權條例》
1.限制換約轉售。
2.重罰炒房行為,最高可處新台幣5000萬元。
3.增訂檢舉獎金制度。
4.私法人購屋改為許可制,且5年內不得移轉。
5.解約申報登錄。


最近好多人說政府在重拳打房,但看了上面5點,
比起我爺爺和外公當年遇到的375減租,耕者有其田這種地主被強姦的剝奪感,
對地主、多屋的長期投資者而言,上面根本是德政了好不好!

它的重點很明確就是在抑制短炒與預售紅單這類槓桿操作,
對於我們一般正常居住、辦公,做生意需求,而要買賣房子的老百姓而言,
上面只有針對成天想著短期賺暴利一夕致富的"投機"炒房客,
既沒有針對房市長期投資者,更沒有針對有多屋需求的自住客
所以正常情況,房市會更健全才對(房價炒不動了~真正有長期需求者會進場,不論是投資還是居住)
那麼建商大老們幹嘛一直哀哀叫哩?!
還是說建商過去十幾年過太爽了?根本是靠炒房維生?


看罰則不要看最高,要看最低罰多少,5000萬是平息眾怒用的。
maxkingella
這個看起來是不容易執行,除非像當年三黃一劉真的玩得太大太誇張,否則炒房這行為本身不是很容易定義
老話一句:不要懷疑政府炒房的決心!
附近新建案很多,但開價高到不能去看;何況這一年來股市下跌不少,經濟前景暗淡,房市想當然耳後市也不看好,更不想買房了。即使是自住,買在高點心裡也不舒爽。
JOJOJOKOKOKO wrote:
這是拿小建商當祭品,為了大家好,小建商只好收一收,回家吃自己了,或跳槽到大建商,玩更大的,...(恕刪)


所以品嘉是小建商還是大建商?

JOJOJOKOKOKO
品嘉3億,國泰建115億
maxkingella wrote:
《平均地權條例》1....(恕刪)


這樣就哀哀叫~ !?



source: FT


那如果這個又再來一次怎辦!?

wow-ouch
爆掉比較痛的是買屋者還租屋者?誰能笑到最後?[挖鼻孔]
陳大飛飛飛飛
自己沒差啊!炒作的紅單的-預售屋真的比較怕而已!賣不掉加價賣~應該行不通了~只能便宜租人了
只是個過程 wrote:
所以品嘉是小建商還是大建商?


那就要看他們老闆有沒有哀哀叫
違規魔人聽過沒?
習慣性天天違停 並排 想轉就轉
突然有一天被開了罰單
接下來就 每天收到好幾張 罰單
就會上討論區靠杯 說自己被針對了 裝可憐
然後 突然風向就改了 限縮檢舉
喔耶 又可以隨便停車了

今天被慘一腳沒有大聲慘叫 明天大棒就下來了 所以裝可憐是有用的
這什麼問題

難道我走到你身邊彈你一下耳朵

你會說好舒服嗎

嘴巴不拿來叫要拿來幹嘛

人家揍你不論是輕拳中拳還是重拳

連哀都不哀,是神經麻痺了嗎
配合演戲 結案
不哀怎麼配合政府演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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