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uyeu wrote:
房市看多看空為何一...(恕刪)

我鼓吹過要買哪一間房呢?是在什麼區域,什麼路段,什麼樓型,請你明確告知,在哪呢?

Dark Soul wrote:
他本來就是故意四處...(恕刪)


大家是否懷疑過,jason4791 根本不是成吉思汗呢?

我提出幾個理由給大家參考!

<理由1> 成吉思汗是大善人形象
之前成吉思汗貼過一張對他來說九年一毛的捐款,而jason4791 沒有。
在本棟樓jason4791似乎越來導向惡人形象,之前苦心經營的大善人形象蕩然無存。

<理由2> 成吉思汗有帳號"老女人的復仇"的支持
之前成吉思汗在康莊大道中,有位"老女人的復仇"比成吉思汗更有錢,一直猛誇成吉思汗的成就。
好巧,自從我點出了這件事,帳號"老女人的復仇" 完全消失。
客倌,您說巧不巧呢?

<理由3> 成吉思汗以有腦自詡
這篇文章沒有內文,只貼權狀,似乎錢多多,但腦袋空空。

<理由4> 成吉思汗古文寫得很棒
成吉思汗總是批評我書沒讀好,寫些無聊的古文。
當遇到不想回答的問題,總是從引經據典,從硬碟中複製貼上一篇篇文情並茂的古詩來打太極,
但這篇似乎沒出現過古文。

<理由5> 成吉思汗喜歡看古裝連續劇
成吉思汗多次提到自己不事生產,總是閒閒在家看古裝連續劇,看到某些詩篇,總是不忘引經據典。
這篇好像也沒有提到看連續劇的事,似乎已不像以前悠閒。

<理由6> 成吉思汗名字堅持不變
記得之前成吉思汗取過
成吉思漢還是沉寂痴漢,無論帳號被砍多次,始終堅持同樣發音。
而 jason4791 這名字的霸氣卻蕩然無存

<理由7> 成吉思汗愛現
成吉思汗恨不得別人四處去宣揚他的權狀,怎會質疑別人盜用他的權狀貼圖呢?

<理由8> 成吉思汗個性小心謹慎
成吉思汗貼權狀時,總是堅持三點不露,怎會在權狀上露出一根毛呢(釘書針留下的影印痕跡)?

以上幾點,讓人很難相信他是成吉思汗。另外有件事,我覺得空空實在過份!
怎可以要求成吉思汗敘述發跡過程?
如果他的權狀都是真的,代表他的發跡過程可能是一個重大金融犯罪。
法律有一原則<不自證己罪>,諸位空空怎可以為了買房而要人自己揭露罪形呢?
在台灣金融犯罪有時比殺人罪責更重,動不動就關個20年,你們這些人到底是何居心!
如果成吉思汗關個20年出來,說不定他的老婆小孩都已認不得她了。
況且以成吉思汗的教育,想必小孩應該更加不事生產。
他的小孩很可能再進階,除了倡導不事生產,說不定還會更加發揚光大啃老的光榮,
到時他出獄後,老婆小孩早就把他不動產全部敗光。

難道這就是諸位空空所要的嗎?





















房市背哥 wrote:
大家是否懷疑過,jason4791...(恕刪)


柯南哥
崇拜崇拜厲害厲害

簡單算一下,如果有大約9000萬資產在房市

未來隨便跌個三成好了,馬上2700萬變成幻影!

就算一年收租200萬好了,也要13.5年的租金才能相抵! 更何況房價下跌連租金也得要跟著下跌!

這13.5年不就要喝西北風? 難怪要上01來抓交替!
matias wrote:
簡單算一下,如果有大...(恕刪)

我覺得你在我的版發酸文真的是自取其辱,真實的市況是漲跌互見,沒有絕對的,就用你的版本好了,跌三成賠2700萬,我至少還有5000萬,是否還是比你高出N倍呢?


pyang3 wrote:
如果我沒有經歷半年...(恕刪)

我也有經歷過,雖然我大多時間都潛水....
看人的標準絕對不是只有"金錢"這一項的! 這普世的道理對有些人來說是永遠都不會懂得!

jason4791 wrote:
我的權狀圖片貼在這...(恕刪)

著作權法第91條1項規定:「擅自以重製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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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權法第92條規定:「擅自以公開口述、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公開演出、公開傳輸、公開展示、改作、編輯、出租之方法侵害他人之著作財產權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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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德老圃 wrote:
著作權法第91條1...(恕刪)


在這棟樓的實例中....

權狀上無名無姓.

這樣轉貼算有違反著作權法嗎?
jason4791 wrote:
這一張圖該如何解讀呢...(恕刪)



在我年輕的時後,遇到不如意的事,常勉勵自己的一句話,(痛苦的人沒有悲哀的權力),每當關鍵時刻,我常默念如有神助,數年後果然脫胎換骨,共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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