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決房價高到達公平的政策 累進奢侈稅制度法 => 七年級and 年輕人買房子

Youhimher wrote:
100%同意樓主的方...(恕刪)


已經要實施囉, 請多支持政府.

財政部提出「奢侈稅」報告 不退場
網路地產王 (2013-08-29 09:20)

【網路地產王/綜合報導】財政部委託中華財政學會提出奢侈稅報告,報告主持人、台北商業技術學院教授黃耀輝說,奢侈稅實施兩年多以來,房市「量縮價穩」,達到量能課稅效果,短進短出的投機炒作減少,也不影響自住者需求;但低利率、貨幣寬鬆政策、遺贈稅率降低,才是使房市仍炒作的主要因素。

報告指出,奢侈稅實施後,台北市房價已趨平穩;新北市、桃園縣、台中市、高雄市房價仍漲;台南市則無明顯變動。

不過,全國都市土地一年內交易比重由18%下降至10%;三年內交易比重,則由實施前的9%增加為11%,顯示投資人將不動產持有期間延長為兩年以上,以規避奢侈稅。

黃耀輝說,奢侈稅抑制房市飆漲歪風,不再發生民國九十九年「一日三市」情形;但當前房市「囤屋囤地、短進短出」仍嚴重,他建議奢侈稅不能退場,還要延長課稅年限至三或四年。他表示,台灣持有三屋以上者約六十六萬兩千多人,這些人若繼續買房,恐怕不是為了自住需求,未來應對「一戶多屋者」擴大課徵買方奢侈稅。

黃耀輝說,帝寶豪宅一戶動輒數億元,一年房屋稅和地價稅僅約十六萬元,未來應提高非自住者不動產稅負;部分囤房囤地者轉向非都市地區土地、農用地、工業用地炒作,這是「漏網之魚」,未來也建議修法遏阻。

【網路地產王 www.vrhouse.com.tw】

引用 http://news.sina.com.tw/article/20130829/10527910.html
引用http://house.cnyes.com/News/tw_housenews/Content/20141001200109018411910.htm
鉅亨網新聞中心2014/10/01 星期三 20:01

北市囤房稅 3戶以上非自住稅率調高至3.6%


因應囤房稅,北市府修正「台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訂出房屋稅的差別稅率,今天(一號)北市議會已經一讀通過,稅捐處長黃素津說,台北市的囤房稅差別稅率,只要持有超過三戶住宅,第四戶非自用住宅在台北市,房屋稅將提高為2.4%,甚至第三戶非自用住宅稅率更提高到3.6%,估計八萬多戶將被課囤房稅,一年市庫增加十億稅收。(林麗玉報導)

立法院已經三讀通過「囤房稅」,非自用住宅房屋稅將調高到1.5%到3.6%,並授權地方政府訂定差別稅率,台北市政府最近也提案修正「台北市房屋稅徵收自治條例」,訂出差別稅率,一號北市議會一讀通過,稅捐稽徵處長黃素津說,台北市的囤房稅差別稅率,非自用住宅在台北市,房屋稅將提高為2.4%,另外第三戶以上非自用住宅,房屋稅率將提高到3.6%,一年市庫將增加十億元以上的房屋稅收。

處長黃素津說,台北市持有非自用住宅兩戶以內的有九千多人,持有四萬一千多戶,持有三戶以上有兩千多人,兩萬兩千多戶,而這個自治條例修正案,這個會期可望三讀通過,明年五月的房屋稅開徵。至於非自用住宅的診所、律師等自由職業使用房屋並沒有調整,房屋稅率維持在3%,有議員質疑反而比非自住房屋稅最高徵收稅率3.6%還低,應該評估將營業用房屋稅提高為3.6%,要求北市府一年內檢討。



政府太優秀了, 終於要實施這個公平的制度- 台灣持有三屋以上者約六十六萬兩千多人,這些人若繼續買房,恐怕不是為了自住需求,未來應對「一戶多屋者」擴大課徵買方奢侈稅

救地方財政 房屋稅將三級跳

2015-07-27 00:32:29 經濟日報 記者陳美珍/台北報導

引用http://money.udn.com/money/story/5621/1081122-%E6%95%91%E5%9C%B0%E6%96%B9%E8%B2%A1%E6%94%BF-%E6%88%BF%E5%B1%8B%E7%A8%85%E5%B0%87%E4%B8%89%E7%B4%9A%E8%B7%B3

財部新規定 房屋標準單價將提高至市場造價40%至50% 2019年前達標 契稅、印花稅同步看漲

促地方自救財政,財政部發函要求地方政府,未來連續兩次進行房屋課稅現值評定作業時,應將用於計算房屋價值的標準單價提高至市場造價的40%至50%,全台縣市至遲應在2019年前全數達標。

這項調升地方房屋稅基的指令,將做為中央撥付地方統籌款與補助款的重要指標,未達標者將遭減發。

中央下達調高房稅令後,全台擁房族的養房成本也將節節上升。特別是新建、增建與改建房屋,相較於舊屋,未來所要負擔的房屋稅將會是數倍之多。房屋標準單價同時牽動契稅與印花稅,新屋買賣相關稅負亦會連帶上漲。

財政部指定,縣市政府應在未來兩次評定房屋現值時,將房屋「標準單價」合理拉升至約當市場造價的40%到50%。據指出,房屋現值嚴重落後市價,偏低的標準單價為主因。目前房屋評定現值約僅是市價七分之一。

房屋評定現值每三年調整一次,依據財政部要求,今年底需重行評定房屋現值的縣市有:桃園市、宜蘭縣、花蓮縣與澎湖縣。桃園與宜蘭已完成評定,兩縣市除調高縣內部分路段的路段率外,標準單價亦分別較上期調整(即2012年)時上升60%及20%。

其中,未償債務已破表的宜蘭縣,2012年已自主調整過標準單價,當年調幅約為一倍;桃園市則是中央下達指令後,首次調整縣內房屋標準單價,距離上次調整約已30年。

依據宜蘭與桃園市評估,調升房屋標準單價後,兩縣市合計約逾3萬戶房屋稅負會上升。以桃園市為例,一年可增加的房屋稅收約2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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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及老屋 縣市自行決定

財政部要求地方政府調高房屋標準單價,擁房族的房屋稅將因此提高。財政部表示,適用對象不限新、增建房屋,縣市可自定增稅範圍應否擴及老屋。

台北市去年7月1日起調高新建房屋的構造標準單價,較調整前單價調幅達一至三倍,平均漲幅1.6倍,今年5月開徵的房屋稅已全面適用,新建豪宅、大面積房屋受增稅影響最大。不過,台北市調高房屋標準單價的範圍,不包括去年7月以前已經取得使用執照的舊屋。

經由台北市建議,財政部去年底已解禁標準單價不適用舊屋的禁令,台北市表示將在2017年依法調整房屋評定現值時,考慮擴大房屋標準單價的適用範圍;但在此之前,各縣市調整房屋標準單價的增稅對象均只限新屋。

台北市稅捐處舉例,以大安區永康街九層樓、面積48坪、總價6,338萬元房屋為例,調整前一年應繳的房屋稅為8,794元,採用調整後的新單價計算,房屋標準單價每平方公尺從4,330元調高至11,900元,應納房屋稅稅額上升至24,095元,增幅近三倍。

閱讀秘書/房屋標準單價

縣市政府依法每三年需評定一次房屋現值,評定目的在透過重新估算房屋價值,作為房屋稅課稅基準。評定現值乘上稅率,就是納稅人應該負擔的房屋稅。

房屋評定現值是主要是由「標準價格」構成,標準價格愈高、房屋稅相對愈高。至於決定房屋標準價格的因素,則包括房屋造價的標準單價、面積、折舊及所處地段繁榮程度相關的路段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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