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乎法規情況下, 最小公設比多少?


Waffenss01 wrote:
資料上是沒有車位耶....(恕刪)


如果沒有車位那的確是很低因為現在不可能有那麼低的新屋,現在如果在30% 左右是正常算,35%是剛好,我還有看過40%的。
如果建商真的蓋了一棟 21%公設比的15層大樓, 我想賣相應該很不好吧
一樓除了必要通道及避難空間, 幾乎甚麼設施都沒有...沒有 bling bling 的大廳...也沒有美美的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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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店碧潭十方xx華廈公設只有14%

賣像很好...通道夠寬

只是沒有額外設施


abelkk wrote:
新店碧潭十方xx華廈公設只有14%
賣像很好...通道夠寬
只是沒有額外設施



十方山水似乎是十幾年的19F建案吧.
民國95年後, 8層以上的結構, 要有雙逃生(樓)梯, 樓層中段要有消防水塔, 大樓要有消防機房.
這些都會壓縮通到各項開放空間

所以 14% 公設的時代已經過去了, 現在8層以上的新案不可能有如此公設比

sean1972 wrote:
雨遮硬是圍了一圈

再加上陽台

猜猜公設比多少


雨遮屬於私人產業, 不屬公設吧!?
0
richard61 wrote:
最小公設比, 到底可...(恕刪)
忍忍忍

louissvs wrote:
0


感謝回答, 不過原來的提問是: 精確一點說, 我的問題是, 在權狀載明且合乎營建, 消防法規的前提下, 民國 95 年以後起造的15層RC結構集合式住宅, 在符合一般經驗法則情況下最小公設比會是多少?

所以0% 是不可能的
richard61 wrote:
...經濟日報╱記者梁任瑋╱台北報導 wrote:
一位建設公司主管表示,目前房地產常見的30%公設,光是因應建築法規而產生的面積就占20%左右,
以台北市為例,一樓以上樓地板面積每超過50平方公尺就要設一個法定機車位,這個部分就占公設比11%,
此外,住宅大樓每一層要設一個排煙室,就占了3%左右,還有八樓以上必須設兩個樓梯,也占2%至3%,
若再加上電梯的空間5%,基本公設比就要21%。...(恕刪)

樓上這篇其實已經大略說出最小公設比了, 95年後因應新建築消防法規,

*** 以"同層"樓住戶需分攤的小公計:
(1) 八樓以上必須設兩個樓梯 --> 2.5m(寬)x5m(長)x2(個)x0.3025 = 7.5坪
(2) 一般15F至少兩部電梯(四拼) --> 2.2m(長)x2.2m(寬)x2(部)x0.3025 = 2.9坪
(3) 梯廳面積(5%計算) --> 4~6坪左右 (假設以 5 坪計)
(4) 電梯外之排煙室 --> 4.2m(長)x2.9m(寬)x0.3025 = 3.7坪
  ==> 以同樓層戶數(四拼)來分攤: (7.5+2.9+5+3.7)/4 = 4.8(坪)
      (同層戶數越少, 需分攤的越多, 不過如果同層戶數大於四戶, 將會多出通道空間或電梯數, 不見得會更省)

*** 以下為"同棟"樓住戶需分攤的小公坪數:
(5) 頂樓屋凸(樓梯+電梯機房+蓄水塔) --> 面積約略上述(1)+(2)+(4)+五坪 = 19坪
(6 ) 地下室電梯間(一般15F至少兩層地下室) --> 2.9坪x2(層) = 5.8坪 ... 如果還有樓梯到地下室, 坪數將更大
  ==> 以同樓層戶數(例如: 15F x 4戶 = 60)來分攤: (19+5.8)/60 = 0.4(坪)

*** 以"全社區"住戶需分攤的大公坪數:
(7) 地下室: 消防空間/機電室/蓄水池/汙水/化糞池/機車位 ... 若干坪
(8 ) 有頂蓋之公設(大廳/警衛室/通道/資源回收室/信箱間/遊戲室/健身房/視聽室...) ... 若干坪
(9) 如果, 是屬於銷售無連同車位之國宅, 所有地下室開放空間(車道+車位)均列為大公共同分攤 ... 若干坪
 (一般民間開發之社區, 地下室開放空間的車道以及車位另外銷售, 有自己獨立之車位建物權狀者, 不屬於大公)
 ==> 除以社區戶數(例如: 60(戶/棟)x2棟 = 120)來分攤: ((7)+(8 )+(9))/120 = 若干坪

由上述來看, 15F四拼格局之大樓, 單小公分攤部分就超過 5 坪以上, 再加上大公(變因較多視建案性質)分攤坪數,
以總建坪50坪的房子來說, 最小大小公設大約不會小於10坪, 因此光是因應建築法規而產生的面積就占20%左右,
其餘, 因應大樓格局及社區性質不同, 所演生的大/小公持份 3~10% 都還是屬於合理範圍的 ... 很難一概而論

可以蓋透天,不蓋地下停車場,用一樓當停車場,這樣公設比是0%。

至於原po說的十五樓大樓,一般來說公設比最小最小也會超過25%,因為要雙梯雙電梯,加起來佔單層面積就超過20%了,假設地下室面積不亂灌,屋突蓋小小,差不多25%左右跑不掉。

單層面積容許1/8的陽台,陽台加梯廳是15%,機電空間15%,機電空間可以用在電梯與逃生梯,所以在雙梯雙電梯的狀況之下,至少單層面積也有17.5%的面積是小公設,通常還會超過到20%,少掉的陽台面積就亂灌雨遮給你,反正看權狀總面積你也不知道,雨遮花臺還沒有面積上限呢!

別太認真 wrote:

(2) 一般15F至少兩部電梯 ...(恕刪)



是嗎? 法規有這樣規定嗎?

小弟前幾天去看一個建案 , 快完工了

15F 雙拼, 可是只有一部電梯耶

shjjlhisauo wrote:
是嗎? 法規有這樣...15F 雙拼, 可是只有一部電梯耶(恕刪)

我可沒有說法規有這樣規定, 看清楚喔: "(2) 一般15F至少兩部電梯"
說的是"一般"會有兩部電梯以上(以單層四戶格局來說), 不是說"15F必須要有兩部電梯"喔
(15F 雙拼, 只有一部電梯在使用上(不要碰上壞掉/維修或搬運...)還 ok, 不過能省的小公面積很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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