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未滿18歲(約16-7歲時)就有第一間屋 是老爸過世留的!!
(老爸很公平所有小孩都有一間..只是有些同父異母的哥哥會有2間 都是偷動手腳的)

25歲第二間屋 是老媽跟阿姨合買給我跟表姐的!!
另外每人都還有土地幾筆也是老爸留的~
老媽還有透天兩棟+華廈一間 也是準備留給我跟親哥哥的~!!
雖然看起來父母留給我們的很多..但我們同年可沒有因此過上好日子!! 我也是過可很可憐滴!!
因為同父異母的生活 最後讓我變成好像人球一樣丟來丟去..
還差點被來家裡的外省伯伯帶去性侵

不過雖然小時候發生很多事 一言難盡 但還是很感謝爹娘
我只能說 跟版上的大大比起來 真是羞愧到不行

不過有好有壞 至少我覺得我哥哥就不像各位大大有肩膀能撐起自家的一片天!!
我朋友反倒覺得我哥比我還像草莓族 雖然他不承認啦!!

但他之前一天到晚想著我娘把房子抓在手上收租的事 就讓我們很抓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