奢侈稅已在立法院三讀通過


xieb wrote:
我看他們絕大部份"唱...(恕刪)




同感+1,房價等到奢侈稅過後,直接漲15%,別懷疑
,幾乎所有投客一起漲,現在就都講好了,沒賣掉就租
但價錢都不降,因為放兩年也不一定會賠15%,況且可租,如果賣掉就賺
一般的屋主看到投資客的價錢,也會跟著調漲,即使他沒有奢侈稅

已經上漲到一個高點的房價,原本要在上漲15%很困難
現在一個政策直接跳上去。

但是這個東西真的要實施,未來整體房市才會比較健康
只是苦了當下要買房子的人。感受很不好阿。

liton24 wrote:
一堆人以為下猛藥就有...(恕刪)


這不叫猛藥,這本來就是健全土地租稅制度該做的.
我也沒要求立刻要做,但請提個時間表出來..現在有嗎?

取消寬限期有兩種狀況:
1.銀行全面禁止承作新申請房貸使用寬限期這種產品.
2.所有現有已貸未貸房貸一律取消寬限期.

我想你說的是第二個,但我說的是第一個.哪個自住客會死?看不出來..
再來,還是老話一句,剛買房子第一期就無法繳本利的,2-3年後每個月要
繳更多反而繳的出來..這不是很怪嗎?

再來,投資客有沒有用寬限期,這個..就不跟您辯了,就跟奢侈稅的部份原
理有點像,財力雄厚的當然攔不住,小咖的就少玩幾間吧.
哇勒只是個小小稅

就有人受不了出來哭

萬一真的弄個實價課稅
或是增值稅
那不就跳樓死光?
稅????
政府只是不想房價在往上漲
保持平盤整理

想房價跌????
會不會想太多了
yao.junying wrote:
我想時間才能證明一切,到底是兩年後還是一條好漢或是兩年後死一半,到時就知道了,不過到時立委選舉似乎也過了一陣子,可憐的老百姓誰理~


你講的早就想到了,所以只要訂個目標給政府,既然要處理房市問題,就要處理完畢,每次都雷聲大雨點小..那我們要這個政府來作啥?

<結果驗證>:半年內北部都會區房價沒有跌到四成(過去四年平均漲2.5倍以上),請反映在明年選舉結果.

P.S.管他過程如何,結果騙不了人

xieb wrote:
我想你說的是第二個,但我說的是第一個.哪個自住客會死?看不出來..
再來,還是老話一句,剛買房子第一期就無法繳本利的,2-3年後每個月要
繳更多反而繳的出來..這不是很怪嗎?


寬限期就只是頭幾年只繳 "利息" 不繳本金
後面才開始 "利息" & "本金" 一起繳

等於是這筆錢借你,先還多出來的利息
之後再開始真正的本利攤還

不懂閣下說的,繳的更多???

更何況很多人買屋一下子花了幾百萬,第一年付個利息休息一下
賺來的錢可以投資,省下的可以做預備金
,第二或三年開始再繼續繳那本利

為何自住客不會被打到?

所謂健全二字根本就不可能把投資客或自住客兩者清楚分開
就像我說的,如果閣下買屋兩年後再賣屋,然後不小心因為附近發展賺了200萬
請問你這樣算萬惡的投資客嗎???那奢侈稅也打不到你呀?
但這樣算不算房價上升的兇手??

政府該打的是那些銀彈超多,早就不知道進出場十幾次的超級大戶,
這種超級大戶就是先圈地養地、賺來的錢就持續投資房子跟土地
再來惡性壟斷市場,一整區的房價同漲
跟菜蟲一樣的行為才是該打的"老虎"

而不是鬥臭有錢人、鬥臭自住客,
硬要政府搬一堆法條出來,結果看一看都是些不分青紅皂白的亂打

對,有房的人死的很難看了,想靠賣房子賺個退休金的人也掛了
結果呢?才發現那些超級大戶還是持續圈地養地,搞市場壟斷
台北市精華區也不過那些地方
真正的高手根本就沒走出大安 信義 

玩什麼林口之流的都只能算是2~3線的投資客
對,這些人也有責任,但既然政府要的是”壓抑房價” 
就該擒賊先擒王,

明眼人都知道政府只敢鬥臭那些有錢無勢的人,真正有錢有勢的老虎最好政府敢拍拍看
看完一堆回覆後.只感覺的出來一堆房仲因為法案通過無法阻止.乾脆就唱雖它.鬥爛它


taiwan1 wrote:
現在說這個太早了吧?...(恕刪)


天阿~這個世界太黑暗了~
半年內可以跌二成,這應該不可能實現吧=.=

而且說白一點,就算跌二成,還是太貴
liton24 wrote:
寬限期就只是頭幾年只繳 "利息" 不繳本金
後面才開始 "利息" & "本金" 一起繳

等於是這筆錢借你,先還多出來的利息
之後再開始真正的本利攤還

不懂閣下說的,繳的更多???

更何況很多人買屋一下子花了幾百萬,第一年付個利息休息一下
賺來的錢可以投資,省下的可以做預備金
,第二或三年開始再繼續繳那本利


1.跟銀行借600萬好了.第一期開始本利攤還,每期還本600/20/12=2.5萬 利息另加.
寬限期三年,先繳了3年600萬整的利息,這部份多付的不多,還好,但每期要還的本金
變成2.94萬,沒繳更多嗎? 以上為粗略計算.
2.那如果賺的錢先拿去投資,賺了皆大歡喜,但如果賠了呢??再來還2.94萬的本金/月,
不會更吃力嗎?

liton24 wrote:
為何自住客不會被打到?

所謂健全二字根本就不可能把投資客或自住客兩者清楚分開
就像我說的,如果閣下買屋兩年後再賣屋,然後不小心因為附近發展賺了200萬
請問你這樣算萬惡的投資客嗎???那奢侈稅也打不到你呀?
但這樣算不算房價上升的兇手??


是呀,那賺了200萬,依實價科稅,跟現在的依公告價科稅,哪個比較合理?

liton24 wrote:
政府該打的是那些銀彈超多,早就不知道進出場十幾次的超級大戶,
這種超級大戶就是先圈地養地、賺來的錢就持續投資房子跟土地
再來惡性壟斷市場,一整區的房價同漲
跟菜蟲一樣的行為才是該打的"老虎"

而不是鬥臭有錢人、鬥臭自住客,
硬要政府搬一堆法條出來,結果看一看都是些不分青紅皂白的亂打

對,有房的人死的很難看了,想靠賣房子賺個退休金的人也掛了
結果呢?才發現那些超級大戶還是持續圈地養地,搞市場壟斷
台北市精華區也不過那些地方
真正的高手根本就沒走出大安 信義 

玩什麼林口之流的都只能算是2~3線的投資客
對,這些人也有責任,但既然政府要的是”壓抑房價” 
就該擒賊先擒王,

明眼人都知道政府只敢鬥臭那些有錢無勢的人,真正有錢有勢的老虎最好政府敢拍拍看


我同意你說的政府只敢去鬥部份有錢無勢的人,你希望政府去打的那些人,泰半是政府選舉時
的金主呀.你以為實價登記實價科稅這些,政府是為了誰不做,就是為這些人呀.不然一般人有幾
塊地幾間屋可以給政府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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