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6字尾的兩年前也買了一間小屋 26p 22y 460w目前租人 自己當房東我的 男房客 手拿 艾鳳4她老婆 LV水餃包 LV皮夾反正用得都是好貨就是了我自己帆布包 399 用五年上次臨時出門要吃飯我表弟直說,你的包包就放在車上,不要拿下去了(車是我表弟的)
軍艦鳥 wrote:你講的也沒有錯,也許...(恕刪) 太小?10萬嗎?還是100萬?我對這段真的懷疑,我很多買方都是自備250萬以上,都買公寓或是大樓(最少400,4桶金,夠吧),為何會買不到?沒有買不起的房子,只有不願意犧牲自己的買主
軍艦鳥 wrote:看到一篇文章"七年級...(恕刪) 買房子這種事情真的量力而為吧每個人的收入都不太一樣,買了房子如果要把自己逼上負資產或犧牲生活品質那真的沒必要不過話說回來,這幾年來如果第一桶金有拿來台北縣市買房子的話我想多出來的獲利已經好幾十個LV包包或可以買下半間玩具反斗城的玩具了XD可惜時機已過...
版主我覺得你現在生活是過得比較好沒錯但是這樣的觀念一輩子也不用買房子了而且20-30年後你的兒女也要去煩惱這件事情買房子就是要趁年輕的時候去想說最差的情況是貸款20年剛好還完然後這個年紀大概是幾歲...???然後先求有再求好...先買一間負擔的起的如果提早繳清...有更好的能力再去賣掉舊的換理想一點的如果你一新想要一次就買到理想中的房子太難了...除非你非常會賺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