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ie07 wrote:
說實在的,如果家中房子被拆,建物一坪補助你兩萬......你會高興的起來嗎?...(恕刪)
你這是犯了討論事情的大忌:
『任意將對方的事件套用在自己身上,然後莫名悲憤』
實際上你我的條件與討論的事件根本不同,根本無法這樣套用或類比,
看你應該是那種看到事件習慣性地套用在自己身上來思考,
但是我們並不是當事人,很多條件差很多理論上不可以這樣套用,
但你硬是套用的結果變是有意無意地忽略矛盾和不合理的地方,
以你這句話為例,實際上要看被拆的東西原本的價值才知道合不合理,
但在你硬是套用在自己身上,你就直接以自身條件帶入,忽略自己原本是在討論別人的事,
更由於套用在自己身上,你就會感到悲憤,
但其實本來在你套用在自己身上時就是錯的,所以你的悲憤也顯得莫名奇妙。
討論事情的對錯要盡量排除主觀跟情緒,
你的文章很明顯就是把自己主觀意見帶入事件跟情緒化過頭,
對於一些理當作為判斷合理的標準的條件視而不見或嗤之以鼻,
你應該好好想想,如果真的事情照你所想的去做,類推到全國範圍是個怎麼樣的情形?
就像很多人平時罵恐龍法官罵得很爽,但是當自己上法庭時才了解到自己的意見用在自己身上是多麼恐怖的事。
老實說,我也不想隨便懷疑人,但這討論串裡的某些版友在提醒過他們後仍然故我,
我也只好視他們為政黨或媒體打手,希望你跟他們不一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