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icjason wrote:
"既得利益的人要檢討這個得利的不合理制度還不行,這是甚麼道理??"這道理是叫"口是心非".一邊說18趴這個制度不好,一方面又利用這個制度去得利. 如果覺得這不是公平的制度, 卻依然利用這個制度佔便宜, 而且還大聲的攻擊它. 這種做法不是口是心非是什麼? 不過這真的不是普通人能做得到的.
講到18%,就一肚子火大,
一年國家要花近千億的預算來填這個黑洞,
而到去年之前,根本是沒有法律根據的,換言之就是"非法"
當前政府對18%最大的改革貢獻,就是讓它非法的身分就地法制化,
使得這個財政枷鎖牢牢套在台灣納稅人頭上,永世不得翻身
領18%的,絕大部分都是同時領有優渥的月退俸
負擔絕大部分稅收的卻是可憐的一般受薪階級
不知道這又是算哪門子的"正義"
致於你所說的"一邊說18趴這個制度不好,卻依然利用這個制度佔便宜, 而且還大聲的攻擊它."
這個人,她已經沒有在領了,所以現在應該是有資格批評囉?
所謂"知恥近乎勇",總比那些"擇惡固執,吸乾抹盡"的無情吸血鬼好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