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之後,各先進說明得相當詳細,不外乎情.理.法,個人社區(18年)
更離譜,一個車位(柱子與柱子之間)停了三台車,原本是打橫停放,他老兄
打直停放,車頭車尾街超出停車線,車輛出入幅度會影響其他車子通行,
一直都這樣放,但因本人才搬來住5年,也不知有沒有人管理或反應,
不過要補充一點的是,停車場之停車數量,應該有作數量管控,會直接
影響到平面之動線及消防設施佈置,也就是當停放超出它的負荷時,消防
效能會打折扣,這點如果再衍生的話,若應而造成他人財產損失及人身安全
,那真是得不償失!
一位雙停是建商銷售的手法,甚至是那些所謂的子母車位也是建商為了額外的利益所劃出來的.
直接去檢舉他 讓主管機關來處理

愛車族5013 wrote:
打直停放,車頭車尾街超出停車線,車輛出入幅度會影響其他車子通行,
一直都這樣放,但因本人才搬來住5年,也不知有沒有人管理或反應,
不過要補充一點的是,停車場之停車數量,應該有作數量管控,會直接
影響到平面之動線及消防設施佈置,也就是當停放超出它的負荷時,消防
效能會打折扣,這點如果再衍生的話,若應而造成他人財產損失及人身安全
,那真是得不償失!

rogerglobal wrote:
自己當主委就好了阿,不用看人臉色,犧牲點換個方便,不然就聽人家的話乖乖的停外面拉...


ha ha !很多人搶當主委就是用來通過自己的利益的.

有錢地阿姨 wrote:
當下是看不慣管委的態度,主委有需要跩成這樣嗎?...(恕刪)



於法不可以停就是不可以,對於管委不爽只是一個藉口罷了....
先前大家讓你停是給予方便.....雖然你有繳費用,
但是於法不見得站得住腳!

有錢地阿姨 wrote:
感謝給予回覆,當下是...(恕刪)


如果你這樣停可以,空間又不是劃為你專有的區域,那別人也來這裡停,一樣沒有擋路,也可以囉?

如果,你有多花錢買那個空間,就應該提出證據,把那個空間正式劃為你的專用空間。如果不是,別人學你過來停,反而造成你的不便。你也沒立場禁止別人停過來。


你想要把車停在那個位置有幾條路走
1. 找出建商當初賣房子的分管協議 這在法律上是有效的
在社區還沒有成立管委會時 建商就是管理負責人
他可以透過分管協議把社區的公共空間劃給特定住戶做約定使用
也就是如果建商買你房子時有把你車位前面的空間標示在分管協議
所有住戶再買房子的時候都會在分管協議上簽名 這樣你就可以自由使用該空間
所以大樓的露臺 一樓店面前的空間 甚至梯廳都有建商搞這套 即使是知名建商也依樣喔
2. 透過管委會協商 然後再區全會上提出條件 譬如付使用費 甚至一次買斷
如果區全會通過 該空間就會變成約定專用 你就可以自由使用
3. 最後一招只剩耍賴了 只要管委會不舉發到工務局 你就給他停
畢竟管委會也是只關心自己的利益 很可能不管你的~~

有錢地阿姨 wrote:
當初我跟建商買這房子跟車位時,建商說這車位可停兩部汽車,多花錢買建商劃的這車位...(恕刪)

-------------------------------------------------------
這大概是全世界最好的建商了~因為"如果可合法停兩臺車"~卻賣你二臺停車位以下的價錢o
所以可以得知:
1:當初建商好心到爆表~明明多出來的空間~可以多規劃一個車位不做~卻很好心的讓買旁邊車位的住戶多停一臺車o(有這樣的建商嗎?呵呵...)
2:相信建商買入一個車位~可以憑空多出一個停車位的買家~是一位很天真浪漫的人o
(話說有這種多餘的使用空間~也不是只有樓主一人而已~不過呢!在本社區裏一個車位就是一個車位~也絕沒有多繳錢就能多停一臺車的事o)
那算是子母車位嗎?
我們家的就是可以前後停兩台車
但是管理費也是收兩台的份,按坪數*2來收,每坪收90元
就是這車位的權狀10坪,等於一個月9百元
但是我停兩台車卻要收我1800元,等於我一年單單那個停車位的管理費
我們就要繳掉21600元了,

你們的管委會算客氣了

有錢地阿姨 wrote:
請教一下諸位版大.有遇到我這樣的問題嗎.
當初我跟建商買這房子跟車位時,建商說這車位可停兩部汽車,多花錢買建商劃的這車位(我的停車位前頭剛好有劃到兩根水泥柱的中間.而這中間剛好也可以停一部altis車子)所以我們就停兩部車子.也沒事,後來前年管委貼公告一戶一車位,但跟管委會開會並決議後,不妨礙隔壁住戶停車,可停兩部但要繳兩部清潔費.那我也乖乖繳了.今年主委換人了又來講這一戶一車的問題.2011/9/8管委會很強硬的說我是侵占公用設施要我另外租一停車位(2000+300)
1.當初建商說的停兩部.但無白紙黑字.管委會說是我跟建商的問題.但這幾年的房子了,建商去哪找,難道我要認賠嗎???我有侵占公用的問題嗎???
2.還有每月要繳管理費(汽車300,機車100)?這是管委會決議的.有法條說管委會可徵收車的管理費嗎?當然我們也繳了很多年(停車大門的保養費用也是要出點錢的)
3.物價昂貴,能一位雙停,我想大家也是一樣希望能減少支出.難道每年都要上演一次停車費的爭吵嗎?這中間這塊區域我都不能用嗎?或是只能持續跟管委會協調再協調嗎,
4.看了很多資料.老實說產權的車位我還是不懂
...(恕刪)


當初買房時建商也有這種車位給我們選,一個130萬,正常車位則是一個90萬。但車格大小都一樣。
權狀數也一樣。
當然我這建商的說法跟你的建商一樣。我最後買了正常車位。
之後買這種車位的住戶跟管委會爭辯一年之久。
最後搬出法條後,最後只落得 一個車位停一台車的結論。
所以你別想太多,一位一車是必然的。你的權狀範圍只限停車位方格而已。

建商只是想多賺點錢而已。有趣的是還是有消費者會買單。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9)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