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一下諸位版大.有遇到我這樣的問題嗎.
當初我跟建商買這房子跟車位時,建商說這車位可停兩部汽車,多花錢買建商劃的這車位(我的停車位前頭剛好有劃到兩根水泥柱的中間.而這中間剛好也可以停一部altis車子)所以我們就停兩部車子.也沒事,後來前年管委貼公告一戶一車位,但跟管委會開會並決議後,不妨礙隔壁住戶停車,可停兩部但要繳兩部清潔費.那我也乖乖繳了.今年主委換人了又來講這一戶一車的問題.2011/9/8管委會很強硬的說我是侵占公用設施要我另外租一停車位(2000+300)
1.當初建商說的停兩部.但無白紙黑字.管委會說是我跟建商的問題.但這幾年的房子了,建商去哪找,難道我要認賠嗎???我有侵占公用的問題嗎???
2.還有每月要繳管理費(汽車300,機車100)?這是管委會決議的.有法條說管委會可徵收車的管理費嗎?當然我們也繳了很多年(停車大門的保養費用也是要出點錢的)
3.物價昂貴,能一位雙停,我想大家也是一樣希望能減少支出.難道每年都要上演一次停車費的爭吵嗎?這中間這塊區域我都不能用嗎?或是只能持續跟管委會協調再協調嗎,
4.看了很多資料.老實說產權的車位我還是不懂


有錢地阿姨 wrote:
請教一下諸位版大.有...(恕刪)


一般來說,建商會把竣工圖移交管委會一份。

你可以去查一下,看圖是怎麼劃設的。也就是說,建商按照建管核可的車位圖。

有錢地阿姨 wrote:
請教一下諸位版大.有...(恕刪)

停車格以外的空間是大家所共有,現任管委會這樣要求是站得住腳的,
只要對多停的人都是同樣的要求,這應該沒問題。若將事情鬧大了,那就誰也無法多停,管委會也少了租金與管理費收入。

就事論事,很抱歉沒站在發文者立場說話......
感謝給予回覆,
當下是看不慣管委的態度,主委有需要跩成這樣嗎?
社區要繳的錢我也沒少過.有事大家好商量,大家以和為貴.
侵占的問題也是我想釐清的.畢竟買房子住安心也要跟大家搏感情.

管委會絕對有理。

但是不讓你停車,卻閒置這些空位誰都沒好處。
試著跟主委溝通,合則兩利,分則兩害啊!!
換管委?

有錢地阿姨 wrote:
請教一下諸位版大.有...(恕刪)
有錢地阿姨 wrote:
感謝給予回覆,...(恕刪)

從圖看起來,不是有佔到公共區域嗎
如果不缺錢,就找管委會喬一下,把它買下來
其他住戶也沒話講, 要不別人也能停啊
這種事很常發生
例如巷底或者對面是社區空地,別人停不行
說是自家車沒法進出 但自己車就能停, 擺明吃大家豆腐
這類社區不住也罷

這問題的癥結點應該在於你有沒有占用到公設的空間

如果是兩台Smart一位雙停,在都停進停車格的情況下
任誰也耐不了你,畢竟那個車位的使用權在你,只要停的下怎麼停別人管不著

但如果是樓主自己占到公用空間的話,那就另當別論,
也許建商當初給你的承諾是該區域的停車格屬於你的,
但那也可能是業務為了吸引你下手才用的"手段"
在沒有產權的情況下,也無法證明那個空間屬於你。

如果真的生不出產權也找不到建商的話,
就真的需要一點手腕(鈔票),才能解決了吧。

有錢地阿姨 wrote:
請教一下諸位版大.有...(恕刪)


有些人就是見不得人好
小鼻子小眼睛的
唉唉唉唉
如果就法理面來說的話
1.一位雙停是不可能合法的
2.停了兩部車,管委會收兩部車的清潔費,也是不合法的 (自始無效的原則)
3.就算找到建商或原圖也是沒有的,上頭不可能標示可停兩台

說穿了重點在"人",不是在管委會,也不是法條
關起門來的自家停車場,會看到的人有誰?
不知情的人會覺得你佔社區便宜
知情的人會說你怎麼那麼好被建商騙?
設法找出keyman,好好打理,平時多多熱心公益,提升鄰里觀感,應該比直接去爭取什麼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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