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ckensking wrote:嗯....好物件才是...(恕刪) 其實我說的只是稍好物件所謂稍好 就是不十分滿意 但可接受 中上品質的房子要到好 那通常可能是買方指定 叫仲介除非是這棟的房子 不然都不需要打電話通知
我在新北市樹林區經營一個小生意,附近房價近兩年攀升的非常誇張,例如某公園旁的一個建案,從約3年前一坪16-18萬攀升至今年2月左右成交價高達31-33萬,但奢侈稅實施後,屋主開價31-33成交量非常低,整批建案的第三期,夜晚有亮燈的戶數比例不到2成,可以合理猜測,應該是投資客居多。我現在租的房子地段沒那麼好,之前因為租約到期,本來有意願跟原屋主買,但他開價一坪要到37萬,因此放棄了。後來大約掛了1個多月就賣出,實際成交34萬一坪。好戲來了。自從10月歐債危機爆發後,我租的同社區,位置更好的另一個單位,忽然掛出30萬的售價,但看房的人少,出價的人更少(據屋主親自說,如果我願意出29萬,他馬上賣)。連我現在租的房屋的新屋主,原本只願意簽2年租約的,都主動表明願意加簽5年租約,並且不漲房租,我想我沒買是正確的。繼續鼓吹房價上漲吧,看誰是最後一隻老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