爛房東.....只會踼皮球...

halfy50 wrote:
就是不知道要怎樣,才...(恕刪)


這件事你完全站的住腳?
你也是這麼大的脾氣和房東理論的嗎??

那大家依法條走就好了,
一條條仔細算清楚.
不懂就花錢請律師寫訴狀去討回即可.
何必自己暗自跳腳.

這弱肉強食的社會要討回自己的權益是要砸錢的.
誰會幫你?路倒都沒人扶了.
不懂法律是你的問題,要討回你就該花錢.這很合理.

我從不佔人便宜.
但惹到我不爽,要出口氣的話一定帶對方上法院走走.
無論花費多少代價.就是要有這種氣魄.

在這喊喊只是喊爽的.
然後勒??
你的權益依舊被別人踐踏在腳下.
只因你是弱勢的一方.

認清現實,要大聲要有實力~~~~

halfy50 wrote:
民法 第 429條 ...(恕刪)


還有人天真的以為仲介給人簽的定型化契約條款會保障"承租人"的利益...

那仲介公司的法律顧問都該抓來打屁屁了


有尬斯的話就告看看就明白了
我租房子都會加一條,

只要不是我人為損壞的,

一律都有房東負責維修到好。

在外租了快十年的房子,

只有一次是忘了Key,

也是自已出錢請人來開。

yun087236524 wrote:
燈泡,誰在用?
瓦斯爐,誰在用?
冷氣...誰在吹?
壞了不摸摸鼻字自己找人修還要找房東??

除了漏水、淹水、地震導致房子裂痕等等非自然使用損壞的問題房東要負責外
不會連燈泡壞掉這些都歸房東管吧?

沒有房東這麼好吧.....
有提供家具給你使用還不好嗎?


那我算幸運的囉!!
遇到的房東都很好,
一個是每週都會派人打掃公共區域加基本水電維修(非惡意破壞),
一個是在正常使用(如年限久、自然損毀)或意外損壞時都很樂意維修的房東,
還三不五時詢問燈管夠不夠亮要不要換新的!!
雖然租的是透天老房子的其中一間,但是維修方面都很乾脆也不會管房客太多!!

真是天公保佑啊!!
小弟也租了多年的房子,只能告訴你租約不是閉著眼睛簽下去就好,
設備損壞維修責任歸屬,跟提前解約這兩條,一定要搞清楚.
搞清楚以後不爽就搬家,這是租屋族最大的自由跟權力.
現在台灣空屋率這麼高,租屋市場供過於求,絕對不怕沒好房子租.
就算是lover最後還是會over就算要fuck起初也要有fu就算是believe中間還是有個lie

依樓主自述

我覺得您算是很優的房客了

租到這種房客算不錯

個人經驗
簡單的東西.燈泡之類的我都是給房客自行處理

其他拉哩拉紮的都是叫水電的幫他修

水電的找我收錢

一般租店面的應該也都是如此

有朋友是都出租套房

他家不時都會準備一些耗材類的

電話來就去換...跟我比起來太盡責了
airducklin wrote:
哇~靠,原來房東可以...(恕刪)


我比你好笑一點
房客說水壓不夠
結果是因為他不要瓦斯熱水器
自己裝了一台電熱水器.有儲桶的那一種
所以水壓變小了

我還去裝了加壓馬達
結果水管裂.牆壁漏水
我索性把牆壁給敲了
水管換新的

心裡只要想著如果以後沒租了
自己也用的到
心裡會好很多

halfy50 wrote:
可是我己經決定要搬了...(恕刪)這個房東那麼機車...


希望那天你當房東會更好`

halfy50 wrote:
更何況我只有弄丟一次...(恕刪)
後來只有一把鑰匙和我老公共用,超不方便的

弄丟不方便 不會再打一把嗎? 退屋時也要還阿! 將心比心 你是房東 房客弄丟東西要你要負責嗎?
我朋友是搞出租套房的,遇到的爛房客無與倫比。

1.房客自找仲介,居然房客仲介費擺明要房東出。

2.房客是軍公教,丟1000元訂金要房東等他2個月後再租,他現在放暑假,不住要省錢。

3.押金只願給1個月,說啥經濟不景氣。押金公定價是2個月,沒錢就不要租阿。

4.簽完契約後,房租契約就丟了。

每個月都讓房東來討房租,月初應繳拖到月底爽才繳,那是家常便飯。

5.某房客退租後,房間都不打掃,就連廁所大便衛生紙滿出也不爽丟,擺著當金爐。

6.退租後,房屋內連窗簾、白色油漆牆全都陣亡。搞的像被炸彈丟過一樣。

所有家電將近半毀。押金1個月怎夠賠。


一次教訓,真慘。

我好友說,好房客要珍惜,壞房客請他露宿街頭吧。

租賃條件講不好,當場送客。

現在經濟不景氣,寧可錯殺,不可亂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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