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ly3682 wrote:
我不知道,快速的念過...(恕刪)


"那.就.是.你.的.問.題"(全文結束

牽拖那麼多,結果就是在於你自己對於法律合約問題上面沒有了解然後最後1竿子打翻所有人不是
仲介費我覺得支付的有道理~

你說台北市的成交單價高,

仲介費可以稍微彈性一點,

但鄉下的房子成交價也只數百萬,

各拿個百分之一,

仲介公司都不用管銷、廣告?

員工不用薪水嗎?

我個人覺得,各行各業有他們的辛苦面!

有些家庭就靠那份薪水吃飯!

該給他們辛苦錢是一定要的!

馬路上我常看見仲介人員騎著車日曬雨淋的去接待買方!

換作那是我,

也只是掙口飯吃!

就不要再為難他們了!
仲介費太少了,應該算個 15% 跟奢侈稅一樣,
這樣自住客、投資客就不會亂買賣房子
人生就該好好的玩 !
逍遙過路客 wrote:
"那.就.是.你....(恕刪)


我知道在宣導大家不要簽專任約的路上
一定會遇到很多像你這樣的,
我最好的處理方法,就是跟多數人一樣花錢消災不在提
反正其他人被坑殺不關我的事
但我還是會繼續宣導下去
只要有一個人接受我的提醒,就行了

請大家不要簽專任約,專任約就是仲介拿來坑殺人的產物
買賣屋前先去書局找一本黑心仲介不會告訴你買屋賣屋的陷阱
所以該怎麼說!仲介的收費制度,提供了服務,卻也是房價上漲的原因之一啦!

舉各例:A買家用一千萬買進,賣出時要加上仲介費,如果他不賺,他要賣10500000
B買家則花了10600000買(假設總服務費6%)
那B買家要賣房時,他有良心不賺,他要賣10600000*1.05%
就這樣轉手幾次,大家都沒賺,但是房價就是漲上去了!

這也不知該怎麼說,但是制度如此!而且房仲提供的服務,對一些人是必要的!

lily3682 wrote:
我知道在宣導大家不要...(恕刪)


有趣了,自己要簽合約卻不願意遵守合約精神效力,最後說專任約不要遷,我就問你"該賣方經濟人有沒有將條約念過一次整個解釋"你自己都說
+++++++++++++++++++++++++++++++++++++++++++++++++++++++++++
我不知道,快速的念過一次,算不算解說???
++++++++++++++++++++++++++++++++++++++++++++++++++++++++++++

你有發現疑問有沒有問?有發現問題有沒有請他解釋合約內容?難怪很多合約糾紛就是這樣來,最後怪罪他人坑你
怪.我.哩.

專任合約遠比一般合約內容細節繁雜,本來你自己要簽訂合約書就要知道,反而去一干子打翻,你乾脆說全世界都不要簽合約不是更好,歪理.
少掉的仲介的費用真的會轉嫁到買賣雙方?我很懷疑.....
屋主不會想多賣點?買方不會想少付點?
買一棟兩千萬的房子就算屋主沒有實拿兩千,但買方心中已有了兩千萬的“價值“印象
下次當他要賣屋時,他會賣兩千萬以上?還是佛心地扣掉所謂的“仲介費“?
根據人性............嘿嘿
可以先在網路上po說要自售,就會有一堆仲介來找你
這時候再說賣方服務費只能1%,願意的在委任就好了
直接跑到店頭問,仲介應該都會回答不行
要反客為主一下,讓仲介自己來找你
賣房子你委託的仲介 叫賣方經紀人 邏輯上是跟你同陣線的


逍遙過路客 wrote:
有趣了,自己要...(恕刪)


你說的開心就好!呵呵!

請大家不要簽專任約,專任約就是仲介拿來坑殺人的產物!!!
買賣屋前先去書局找一本黑心仲介不會告訴你買屋賣屋的陷阱!!
看完這本書,就有基本的經驗值了!!!
真的別簽專任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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