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介費我覺得支付的有道理~你說台北市的成交單價高,仲介費可以稍微彈性一點,但鄉下的房子成交價也只數百萬,各拿個百分之一,仲介公司都不用管銷、廣告?員工不用薪水嗎?我個人覺得,各行各業有他們的辛苦面!有些家庭就靠那份薪水吃飯!該給他們辛苦錢是一定要的!馬路上我常看見仲介人員騎著車日曬雨淋的去接待買方!換作那是我,也只是掙口飯吃!就不要再為難他們了!
逍遙過路客 wrote:"那.就.是.你....(恕刪) 我知道在宣導大家不要簽專任約的路上一定會遇到很多像你這樣的,我最好的處理方法,就是跟多數人一樣花錢消災不在提反正其他人被坑殺不關我的事但我還是會繼續宣導下去只要有一個人接受我的提醒,就行了請大家不要簽專任約,專任約就是仲介拿來坑殺人的產物買賣屋前先去書局找一本黑心仲介不會告訴你買屋賣屋的陷阱
所以該怎麼說!仲介的收費制度,提供了服務,卻也是房價上漲的原因之一啦!舉各例:A買家用一千萬買進,賣出時要加上仲介費,如果他不賺,他要賣10500000B買家則花了10600000買(假設總服務費6%)那B買家要賣房時,他有良心不賺,他要賣10600000*1.05%就這樣轉手幾次,大家都沒賺,但是房價就是漲上去了!這也不知該怎麼說,但是制度如此!而且房仲提供的服務,對一些人是必要的!
lily3682 wrote:我知道在宣導大家不要...(恕刪) 有趣了,自己要簽合約卻不願意遵守合約精神效力,最後說專任約不要遷,我就問你"該賣方經濟人有沒有將條約念過一次整個解釋"你自己都說+++++++++++++++++++++++++++++++++++++++++++++++++++++++++++我不知道,快速的念過一次,算不算解說???++++++++++++++++++++++++++++++++++++++++++++++++++++++++++++你有發現疑問有沒有問?有發現問題有沒有請他解釋合約內容?難怪很多合約糾紛就是這樣來,最後怪罪他人坑你怪.我.哩.專任合約遠比一般合約內容細節繁雜,本來你自己要簽訂合約書就要知道,反而去一干子打翻,你乾脆說全世界都不要簽合約不是更好,歪理.
少掉的仲介的費用真的會轉嫁到買賣雙方?我很懷疑.....屋主不會想多賣點?買方不會想少付點?買一棟兩千萬的房子就算屋主沒有實拿兩千,但買方心中已有了兩千萬的“價值“印象下次當他要賣屋時,他會賣兩千萬以上?還是佛心地扣掉所謂的“仲介費“?根據人性............嘿嘿
逍遙過路客 wrote:有趣了,自己要...(恕刪) 你說的開心就好!呵呵!請大家不要簽專任約,專任約就是仲介拿來坑殺人的產物!!!買賣屋前先去書局找一本黑心仲介不會告訴你買屋賣屋的陷阱!!看完這本書,就有基本的經驗值了!!!真的別簽專任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