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tercolor wrote:
付不出的人六年後付不出來機會很高!!而六年的寬限期很恐怖 利息超高!!只會窮者越窮!!替銀行團解套
六年內如果經濟沒有反轉 銀行團還是照常掛掉 而窮人背負更大債務 只會自殺比例上升(恕刪)


果然是01鄉民的水準
寬限期延展六年~~這可是難得的好機會
試問!以台灣的經濟發展以及火車頭房價
六年的漲幅絕對可以讓你支付銀貸利息
以及未來10年的生活費

只管用力貸款 買下去就對了
就算6年內沒回本
再多等個6年..等到你滿意的價格再賣

天啊! 政府怎麼會這麼好康?
融資借貸可以延展6年...
OracleW wrote:
不曉得吔。不過,我朋友妹妹與他老公結婚時在竹北買600萬新房。
他倆只是竹科基層工程師而已。一個月也沒多少錢。
我不知,無薪假一放,他們能繳得出房貸嗎?


一個月也沒多少錢
那一開始買房就是錯了
職務性質相同 如果工作單位又是同一家 那就錯得離譜了
但這種夫妻通常公司都會擇一吧 留一個繼續做

我是計算房貸佔家庭所得四成以下(現今要控制在三成以下很難)
每月存三成現金
其中一個人突然失業 暫時過得比較拮据而已

像這種可以延展4年,靠每月存下的三成現金都可以撐下去
三年內再找不到工作 那就是本身的問題

lilice wrote:
如果經濟下滑房價下跌是必然...
政府不該要銀行展延..應該建議這些顯然已經負擔不起了的自住客快賣房子..不是嗎?
長痛不如短痛....把房子賣了=>回去租屋=>減少家庭負擔=>房貸換人揹=>銀行也安心


我也覺得應該是賣一賣去租屋把洞填一些起來才對,
政府這個展延的策略根本就是在防堵大量市場被倒貨到的情況發生.
放空真難,GG老愛攪局.

aimhead0807 wrote:
果然是01鄉民的水準...(恕刪)


政府還是在助漲房市!
一路走來,始終如一!

現金不夠多 wrote:
我也覺得應該是賣一賣去租屋把洞填一些起來才對,
政府這個展延的策略根本就是在防堵大量市場被倒貨到的情況發生.


我個人認為政府應該已根據數據評估過了。
由於少子化,薪資倒退。有錢人買房能買的都買了。空屋又太多。
如果一次讓房價大跌,會接手法拍屋的人不夠多。銀行呆帳會暴增。
所以,只好犧牲先買房的人。唉.....

pressanykey wrote:
有重大經濟困難,還不...(恕刪)


真的還假的啦!

有這麼好康的事?

沒錢還可以展延到6年??????
個人感覺這是在幫銀行的忙,
是幫銀行不至於受到太大力道的傷害。
要是會銀行沒人還錢,手上都是房子時,銀行就....
後果自己想像吧!
我是不知道01的鄉民是怎麼想的,這個是對經濟不佳的人有利的政策,怎麼該批評呢?
首先,它有規定,房子必須是自住者,如果是投資客,錢轉不過來的時候,就算自住的那間展延,那其他間呢?他還是必須倒貨出來,所以光是這一點,就不會是投資客會操作的法律漏洞。
其次,付不出房貸,被拍賣了,還不是得要花錢租房子,拍賣的錢不夠還貸款,還不是得要再生錢出來還銀行?
這是一個好的政策,展延並非不用繳錢給銀行,還是得要定期繳本金/利息給銀行,只是這個「一期」就看屋主跟銀行怎麼談,這個是保護屋主基本「住」的權益,並非要鼓勵投資客的政策,且原本就有這個政策。欠錢的本來就是要還,展延愈久,肯定要還的會愈多,所以屋主如果愈快解決自己的經濟問題,當然也許可以提早解除展延,恢復正常繳款。若屋主真的是失業,房子被賣了,也沒錢租房子,還欠銀行錢,你是要讓他直接當遊民嗎?還是要他找個密閉的地方燒木碳?會用到展延的人,基本上就是不會去將房產拿去做投資工具,真的有困難的人才需要。
pressanykey wrote:
有重大經濟困難,還不...(恕刪)


很好啊!!若此方案一開
等同於鼓勵(買房)
政府又在變相鼓勵炒房啦!!
加油吧!!口袋深的投資客...
寬限期過了還有喘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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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有人真的相信這能防堵投資客吧
太單純了
炒房真好賺呢•••真要好好感謝政府德政
全民炒房又開始了哪個買房會賠錢的去撞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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