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123456 wrote:
自住有差, 在手上現金不足的情況就有差. 如房貸月繳4萬, 生活費4萬, 夫妻月薪總合14萬, 丈夫失業, 家庭收入總合7逍, 無法支付房貸及生活費怎麼辦, 要賣掉房子遇到房價崩盤, 1000萬房子貸800萬, 跌價3成至700萬, 賣掉尚不足以償付房貸, 最後只好被法拍, 這就是經濟不景氣加房價下跌時的狀況, 自備款損失200萬. 所以自住沒差, 只在房貸月繳金額不超過家庭月收入1/5, 萬一夫妻一人失業仍可支付房貸及生活費, 以及自備款不超過手上現金1/3, 這樣萬一夫妻2人均失業, 又需要大筆金錢支出如醫療費時, 才可撐一段時間直到再找到工作為止. 所以自住沒差只有在房貸月繳金不超過家庭月收入1//5, 自備款不超過手上現金1/3狀況下才行, 不然一遇到不好狀況時就要陷入危機中. 最後活的很痛苦, 划不來...(恕刪)
你都先射箭再畫靶了還有甚麼可說?倒楣事都給這傢伙遇了個遍,硬要扯上買房好像也很奇怪,因為這傢伙不管做甚麼都很痛苦,不止是買房痛苦而已
要是天天都想著自己會失業,會口袋沒錢,會病到住院,會發生一堆衰事........那你應該做的也不是存錢,而是把錢花光然後重新投胎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