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nk010101 wrote:
我是發文的版主~看大...(恕刪)我還是覺得仲介賣房的管道也不外乎591或自家網站~賺太大了啦!
光信義房屋也都30年了
其他更老牌的不用說
台灣有網路才幾年?有591才幾年?
房仲這麼簡單又這麼好賺的話~
建議原PO大為什麼不去當房仲不就好了??
仲介服務費高,造成防價轉手時成本高~因此而墊高房價
這個觀點看似沒什麼大問題
問題在台灣的買賣是,同一物件你可以跟A公司看房跟B公司談價最後C公司幫你成交
那麼A跟B都是在作白工
人力物力都是成本,最後物件也成交,但是是在作白工
屋主聰明一次簽給ABC增加曝光度,買方聰明一次找ABC談殺房價順便殺服務費
數學題
如果市場有ABC三間房仲,有三個物件甲乙丙通通簽一般約三家都簽,然後有三個買方
市佔率一樣,ABC每家房仲都各賣甲乙丙三間房屋,都做三次工,花三次人力物力,但都只各成交一間
試問收你6%會賺很多嗎??實際上除以三次工,其實每次工只收2%而已!!!
何況大部分房仲是跟本收不足6%的,台北市千萬以上的公寓沒聽過有哪個被收到6%服務費!!
(極低總價的小案子除外)
談談香港吧!香港的服務費是買賣各1%共2%~好便宜喔!!對吧!!
服務費像繳稅一樣一毛都沒得殺
香港沒有以上講的問題,因為你跟A仲介看屋,再跟B仲介去成交同一物件的話,馬上就等收傳票上法院!
你就要付兩次服務費~B付2%再賠給A2%~共4%
沒錯!!是A有幫你"帶看"~你就不能跟別家或私下成交!而且效期印象中是3還是6個月
時間到了再私下成交~不可能!!房價如果上漲,有誰會願意等你三個月??
所以至少香港不會有"聰明的買方"跟A看跟B出價跟C成交
讓大家忙的人仰馬翻卻是做白工
那不看屋私下找屋主呢??~不可能
香港私人住宅幾乎都已是大樓,沒有所謂公寓門鈴給你按,
同社區同面向的可能有十座,然後每座有個40樓是基本,隨便一個社區都是上千戶,
找屋主??連找哪間在賣都找不出來,覺得找的到就慢慢找吧...
我認為台灣應該像香港一樣收個2%,降低購屋成本但是條款也學香港有效保障房仲業者
對大家都是好事一樁
最後講高房價~
台北市大安森林公園旁的房價跟紐約曼哈頓上西城區中央公園旁的房價差不多了...
中央公園是大安公園的24倍大,旁邊有捷運(大安森林公園還暫無捷運)
紐約是世界經貿的中心,美國是世界第一強國最富裕的國家,曼哈頓是電影裡常出現美國有錢人住的地方...
台灣房價高不高??大家心裡自然有一把尺
但是愛喊房價高的那些人都更愛去追高把房價墊更高!!!!!
今天就算仲介不收服務費~政府不收任何稅
只要買方追價~賣方永遠越賣越高
今天仲介服務費收個10%爆利好了
只要買方不追價~賣方賣不掉~房價自然就跌了
房價漲是買方拱出來的
最後補充,大陸的房仲也是買賣各1%共2%
為什麼台灣這麼貴???
前面有大大講的好~台灣人比較聰明喜歡叫人做事不給錢
所以台灣廠商更聰明~收你比較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