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徵土地交易所得稅
對短期(2-5年內)交易課徵交易所得 90% 以上
長期持有者課徵縱合所得稅的水準
完全不會傷害到其他沒在交易的人
在加上嚴格執行空地稅
根本不需要在去弄些甚麼新的法
也不用去干擾根本就沒在做交易的一般百姓
在徹底一點,將地上建物交易所得移出綜合所得稅
與房地產交易所得稅一起課
立法規定,財團自政府標購之土地,兩年內未按計畫開發
政府得依原價買回
個人完全不贊成高持有稅(你是要把基層民眾逼入絕境嗎?),那只是在滿足政府的橫徵暴歛
也不贊成所謂屯屋稅(因為有些根本是繼承,或者是在出租,他們有罪嗎?)
另外,利率是跟著國際大環境走的(利率太高會引來熱錢,台幣會升值,不利出口產業)
央行不可能因為要對否個產業施行某種做為而做利率(甚至匯率)上的調整
低利率使得游資過多的問題,不能怪台灣央行(也許應該怪美,日央行吧)
BIGHANCE wrote:
好爛的政策只要實價課...(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