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貴的一堂課!房仲賣我的淹水屋(有圖有真相)


metta-sati wrote:
講真的 我最近很愛研究建材~~
全台灣的房子 幾乎都滿爛的~~

萬無一失的方法 :

建議買獨棟獨院別墅透天
自己研究 建材工法 要研究徹底!!
自己找建築師討論
找放心的工搬蓋
找到岩盤的地質 例如中山北路七段這類的~~ 香港也都是岩盤地
所有管線永遠外牽~永遠不要包在內牆裡!!
少用水泥!!
少用漆類產品!!
少用磁磚產品!!
外牆材料 要用不鏽鋼鎖上去的 壁材跟結構體 要有4公分空氣層!!
外牆內牆材料永遠都 不要貼磁磚!!!
盡量用30cm的鋼構當作梁柱~ [SC]
基地要打深樁 ~
地基用筏基
若是別墅,牆壁至少要20cm厚
中空樓板
一定要斜屋頂!!!!
防水施工要親自緊盯 ~~
每三年都自己上一次防水材
尤其窗戶陽台露臺
浴室盡量整間用FRP 不要用磁磚 每隔15年換一次
地板盡量用 好的材料 要找到有良心認真的師傅做 然後自己盯工 並少用磁磚

還有很多 懶得列了QQ


大大能在列嘛QQ
samson0515 wrote:
看起來大大完全沒有弄...(恕刪)


大大果然是有錢人,其實房仲也是抓消費者不會跟人計較的心理,他們是很會做狀況推來推去的,這是他們平常斡旋的工作,會跟買(賣)方說那是賣(買)方的意思,隨時可以編一套故事把問題推給你,你推錯邊或要自行吞下那就結案了。
請持續的PO出來讓大家知道,實感德惠~


陳小春2525 wrote:
大大果然是有錢人,其實房仲也是抓消費者不會跟人計較的心理,他們是很會做狀況推來推去的,這是他們平常斡旋的工作,會跟買(賣)方說那是賣(買)方的意思,隨時可以編一套故事把問題推給你,你推錯邊或要自行吞下那就結案了。
請持續的PO出來讓大家知道,實感德惠~


小弟完全不是有錢人,我也只是不甘心吃虧想要尋求公平正義的平凡百姓。
倒是大大看起來閱歷豐富,房仲業界中的祕辛都瞭如指掌。
看起來還比較像是地產大亨。

另 如果房仲公司真的推諉卸責,那後續肯定是會持續報告的。
到時再請不吝指教。

samson0515 wrote:
今年七月在老婆大人的強力建議之下跟知名房仲公司買了在南港的房子。
說是跟知名房仲公司買房才有保障,房子有問題也能得到解決。


大牌子也要分是加盟店還是直營店,
一般加盟店都只是借用大牌子的名氣,
所以該負責的都是加盟主, 加盟主弄不好頂多耍賴換個招牌換個牌子繼續營業.

所以大牌子也是有差異的.

samson0515 wrote:
小弟完全不是有錢人,...(恕刪)


不不不,小弟非房產大亨,只是拜仲介之賜讓小弟有機會進入另一行,加油努力吧,基本上房仲習慣上法院,他們知道如何去合法的卸責。
一個是地排用的,一個是馬桶用的.

上新聞囉~~希望樓主可以得到該有的公平正義!

另外,樓主所說的黃色制服莫非是~~保障6個月底薪的那一家?

去年小弟也著了他們的道,

從此對仲介深惡痛絕!

luckyivan wrote:
一個是地排用的,一個...(恕刪)


這個很容易被賽卡住...

andita33 wrote:
上新聞囉~~希望樓主...(恕刪)


你是說這個新聞嗎?

買淹水屋敗訴 女剃光頭抗議不公
TVBS作者: 陳志忠 | TVBS – 2013年12月4日 上午11:37

買淹水屋敗訴 女剃光頭抗議不公

彰化一名林小姐,去年買屋卻買到淹水屋,不滿賣方和仲介刻意隱瞞提告,一審前屋主被判刑4個月,但沒想到進入二審,判決結果卻大逆轉,法院以不符合隱瞞「交易重大資訊」,及被告沒有主觀犯意,判前屋主和仲介無罪定讞,氣的買方林小姐,把自己原本的一頭長髮給剃掉,頂著大光頭抗議司法不公。

頂著大光頭,拿著抗議司法不公的牌子,她就是屋主林小姐,會把自己的頭髮全剃了,全是因為買到淹水屋,提告,但賣方、屋主卻是無罪定讞。

屋主林佳璇:「沒有莫大的冤屈的話,我相信一個女孩子不會去剃光頭,我不是瘋子,請法院還給我一個公道,審判長我真的不知道你怎麼判的。」

看著自己泡水的沙發、還有墊高的家具,林小姐越說越生氣,去年2月,她以248萬的價格,買下位於彰化員林的這間透天厝,原本該是開心買房,但才入住,鄰居就告訴她房子淹過水,還領過好幾次災害救助金,林小姐不滿前屋主隱瞞,提告,一審判處賣方4個月,但案子進入台中高院審理,二審包括前屋主和仲介,都是無罪定讞。

屋主林佳璇:「賣屋子,你有淹水,或是什麼狀況必須告知,還擺爛說她不知道,她沒有這種常識。」

台中高院庭長吳火川:「雖然有淹水的事實,但是被告兩人,很難證明說他確實意圖隱瞞,想要騙這個被害人,所以應該本案,很難認定有詐欺取財的主觀犯意。」

法院判決,讓林小姐說自己看不到司法正義,原本留有一頭長髮的她,一審就已經覺得判賣方4個月,太輕、沒想到二審賣方和仲介都無罪,氣得她剃了個大光頭,房子的事,原本以為訴諸法律,會幫買到淹水屋的她主持公道,但結果林小姐用剃光頭,控訴不公。
您太概沒和房仲公司交易過,房仲的服務費在成交至交屋之時就會要你付款了,永慶是在成交時賣方要先付三成的服務費,最後結案再扣七成,對賣方而言,仲介服務費是從買方匯入的售屋款去扣除的
對買方而言是一定是在交屋前就得付清
有那家房仲可以讓您成交後入住睡爽爽沒問題再付仲介服務費呢?
其實最重要的是買賣雙方在簽約前應看看條文對屋況的說明有無故意遺漏
millionbonus wrote:
服務費決對不能太早給...(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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