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ary40026 wrote:謝謝您提供有用的資訊...(恕刪) 法規是如何就是如何!只是看執法單位如何處理!相對的 你要蓋 就要有被拆的心裡準備!!邏輯對了 根本不會問這些問題就怕邏輯錯了 還要錯下去!!只能說 誰都幫不了你!!
mpig1927 wrote:您覺得是違建就是違建...(恕刪) 不好意思用詞不當已經改掉了所以說不是所有住宅區推縮的三米都要留做空地看地區有一些可以種草木或設置圍牆囉?我有疑慮的部分不是二樓那個採光罩而是二樓那層可以走出去的水泥是不是也和圍牆一樣可以申請?我想查使用執照但要先去戶政事務所申請也要購買讀卡機"假設"看過執照後發現是違建,有人去檢舉會被拆嗎(圍牆和陽台)我並沒有要檢舉的意思,指是想避免自己日後的麻煩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