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dpig wrote:
我沒有否認你是有錢人...(恕刪)
個人花費報公帳怎麼會合法合理?
只有在自已開公司才會覺得合理!
說也奇怪,如果你們自已開公司自已有給薪的話為何還要報公司帳??
就看過買內衣也打統編、開房間也打統編...
還見過自已升官請客,表面公開說是自已出錢
私下又偷偷請公司帳
也難怪台灣員工愈來愈低薪,有機會就出國工作
因為你們這些老闆人把自家公司當成自家財庫
為了讓財庫多一點,
對廠商砍價....所以廠商就開始偷工減料
給員工低薪....所以員工就開始懶惰
怎麼給員工薪水就像員工跟你們搶的一樣
何況怎麼可能會大方把營餘分享給員工及股東
台灣會輸就是從根本就已經爛掉了
神腦林保雍家族 8億現金買豪宅
這是媒體報導
媒體講的話聽聽就好
8億、現金分開來看
TopYoung是開哪家小店的啊
如有機會的話
本人一定不去
不然拿他薪水就好像搶他的錢一樣
年終他還覺得不用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