錯,這新聞稿意思你看不懂,他想認定長期持有的成本為0,然後,會定一個時間點何謂長期持有,因為實價登錄之前,未必每戶會留買賣合約書,就算有他也必須去查證你合約的金流,無法靠合約就認定你成本,也許你除合約外,需舉證金流才能認定。直接定標準對政府最省事。
bbblee wrote:

看起來你好像故意嚴重曲解課稅的內容,

你買過房子,知道有一本叫做 買賣合約書的東西嗎 ?
有簽約過嗎 ?

只要能夠提出買賣合約來證明自己當初的價格,
政府就是用買賣合約來課稅交易稅,

以前為什麼不提出賣買合約來報房價交易所得的原因是,
用政府公告價格,賣方交易成本較低,所以大家都是用政府公告價格來報交易所得稅,

而政府還有自用住宅交易扣減,
還有持有時間長得扣減,
還有重購退稅,
這些扣減下來,交的稅也沒多少了。

而課交易稅主要的目標是二屋以上的持有者,
你是嗎 ?


我也是換屋族,我非常期待政府把房價打趴
這樣我換屋的成本就大減 ... 哈哈...(恕刪)
不打房,說民眾生活痛苦,年輕人買不起房
打房,說形同掠奪,要起身反對
你說可以不課稅,用升息來打房阿
又有人說形同懲罰有房貸的自住者
你說可以提高自備款;減少貸款成數
又有人說這是讓首購族無法買房,沒打到重點
有時候覺得政府還真是難做










我只針對「先賣後買」或「先買後賣」表達意見!
我在去年換屋,我選擇「先買後賣」!
原因只有一個,
我不想搬兩次家,
先賣後買的話,我還得先租房子,搬兩次家!
樓主你多慮了,帥過頭都放話了,這種法案炒房立委會讓他過嗎?
你要不要去研究一下怎麼實價登錄?舊屋你除了買賣以外,要怎麼實價登錄?
gam wrote:

你可以去實價登錄啊!你不登錄要怪政府?...(恕刪)
公共建設 交通設施 這些因素造成房價上漲

所以房價漲價要歸你個人嗎? 如果單一持有

先賣後買 你就不會有這個困擾了.
calvinshiu wrote:
終於有人懂我意思了,重點在這裡,目前房屋稅自用住宅規定較寬,夫妻可各有一房,這樣換屋族是不受影響,但現在的財產交易所得,以目前放出的新聞稿,可看出是夫妻全國僅一房是認定自用,這樣你們了解嗎?那位老是要誤導我是兩房的jonny你懂了嗎?很有可能我在賣住宅A時,政府會認定我屬於兩房要課稅,但我是因為舊制認定兩年內買賣算換屋可退稅,並非是要兩房投資,我前一房住了五年,換屋也不過分吧?


#11F 新聞已經有啦!

完全看不太懂跟11F 新聞的範圍內有何差異..

我也看不太懂跟現在的自用住宅認定有何差異

樓主是完全忽略哥所貼的#11F 新聞啊?

#6F 不是也說過

說真的我不是專業,我也正在了解中

換屋族應該就跟現有的自用住宅適用條例一樣
先買後賣半年還是多久內,都會適用一間的自用住宅

其他案例不用說應該都是兩屋以上,跟持有一屋就是不同狀況,
一房該繳的稅還是有


說實在個人認為開版樓主的問題點只有先買後賣問題,


#11F 也說了

因我的私人專業是邏輯思辯,幫忙釐清問題及解決問題

我會建議版主您應該先將問題改成,您想要問其他"真正換屋自住客"的問題在哪?

政策說一屋者不受影響... 所以您想要問的是"有兩屋的換屋自住客" 這樣嗎?


所以你的問題只在於一屋的先買後賣,沒錯吧? 同意吧? 政府的配套看起來有考慮到你了.


我看我每一樓都先回答過你的問題了..... 完全切題回應啊....
要這樣也可以,那就全課一樣不是嗎?這我也願意啊,但現在要排除自用不受影響,我當然要表達啊。
venlen wrote:
公共建設 交通設施 這些因素造成房價上漲

所以房價漲價要歸你個人嗎? 如果單一持有

先賣後買 你就不會有這個困擾了.
...(恕刪)

別緊張,等選舉完之後如果還有繼續打才是真的
他說夫妻全國只有一戶者,不受影響。但換屋會讓我賣屋時變成兩戶,這樣懂了嗎?還是想誤導別人的是你?
Johnny_depp wrote:

#11F 新聞已經有啦!

完全看不太懂跟11F 新聞的範圍內有何差異..

我也看不太懂跟現在的自用住宅認定有何差異

...(恕刪)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45)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