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的繼承是誰說的算?....

有,版主的父親早已過逝。故父親的繼承權就落在孫子身上。
若父親還在世,繼承權就是在父親身上而不是在孫子身上

民法 第1138條 遺產繼承人,除配偶外,依左列順序定之:
一、直系血親卑親屬。
二、父母。
三、兄弟姊妹。
四、祖父母。

raxel wrote:
雖然沒辦法幫你不過我...(恕刪)

dantenice wrote:
繼承人的人數有14個人...(恕刪)


建議先列出這14個人的關係
要不然這樣沒頭沒尾的
也不知道你阿公阿嬤總共生幾個小孩
這樣很難討論
強制分割處分
繼承人把整間房子查封起來拍賣
只要有繼承權,不管持分比例多少
提出訴訟要求強制分割處分,法院判決成立的話,就可以整間拍賣掉了
拍賣所得再按照持分比例去做分配
想要全吃的人自己再拿錢出來投標不就解決了......
對某些人來說,對於這間房子始終有感情了,也可能當祖厝。不太可能會想賣掉

EAPON wrote:
強制分割處分繼承人把...(恕刪)
這種事屢見不鮮

說穿了就是錢的問題而已
趁年輕,努力多賺點錢會實際些。

法律問題不是你能處理的。

請找好律師問最清楚。他會跟你說明最好的方案。
繼承人如此的多

好好談談吧

祖產阿

最後會不會變賣分價呢

看你們家族怎麼談呢

以上

IDDY wrote:繼承人如此的多 好好談談吧 祖產阿


如果是市區共有地還有人想買,

在鄉下只能放著長野草。
跟我的狀況類似
我們是祖父過世後就未辦繼承
那個年代也沒有地政列冊管理
結果拖到去年為了都更才辦繼承
繼承人有17位
(我阿公3個兒子2個養女)

那2個養女10幾歲年輕時就各自回原來家了
但沒有辦中止收養關係

我的處理方法是找代書
因為有時後透過中間人問題會較少
最後有5人共同繼承,但我的持分超過2/3
因為我買了其他人的持分
這樣以後房子就算其他繼承人有意見
我也有主導權,例如房子蓋好後要賣,其他人不同意也沒用

如果你有意掌握房子的主導權

建議你系統表拿出來(或自己列)
把有意願持分轉讓給你的先算出來有多少持分
加上你們的持分有沒有超過2/3

如果沒法掌握多數持分,那就跟姑姑好好相處吧

你們應該還沒辦繼承
我會建議你,這代可以解決就處理掉
繼承人只會越來越多 不會減少 XD

我們繼承蓋章就蓋了半年
上一輩的承諾房子給我父親,街坊鄰居皆知
但最後得用銀子解決,這也沒甚麼好抱怨的
所有訊息我也都誠實以告,她們要繼承參加都更合建
或持分賣給誰,我也都沒意見
但蓋個章都會拖半年時間,我實在佩服 XD

離你最遠最陌生的親人反而是最近的

dantenice wrote:
想問個攏長的問題…。...(恕刪)
版主大大,你的問題你自己早已經解決了。

先假設你們是14個人繼承,所以是每人平均持有14分之1,根據民法不動產,只要持有權狀人大於等於1/2,持有人就可以上法原主張分割或買賣,所以你可以先買下另外8個人的所有權,在加上你就是9/14當然可以主張賣掉,你可以找個人頭來幫你,賣掉的錢在比例分給你姑姑,他該得1/14。
不過要注意,因為規定其他持有人是有優先承購權,就是你要賣要先問你姑姑要不要全買下來,如果他不全買下或沒反應,你就照這樣幹。
我有一些祖公產就是這樣被吃掉。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