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schiu1000 wrote:兇宅不是谁說了算.是有法規明確規範的,只是希望導正視廳!可以請教一下,相關的法規是哪幾條嗎?最近也想了解這問題,一直找不到正解。誠心發問 我在google上打「兇宅」兩個字,下面就有「兇宅 定義」可以選,搜出來的第一個網站就寫的蠻清楚了,底下還有另幾個網站有更進一步的說明。不過「有法規明確規範」這一點是不正確的,沒有法律上的規定。兇宅定義是內政部對於房仲定型化契約(走房仲管道大都是用這個為基礎來訂合約)的不動產標的現況說明書裏應記載的項目中兇宅的定義做解釋,沒有法律效力。如果以內政部的定義,樓主的房子不算需要在不動產標的現況說明書中記載有這個事。不過真要賣最好還是口頭告知一下。
關於凶宅的定義 搞不懂1.氣爆發生 被噴到對面屋子斷氣氣爆的屋子是凶宅 還是對面斷氣的別人家才是凶宅?2.12層大樓 從十樓跳下死在一樓那是跳下的10樓是凶宅 還是斷氣的一樓是凶宅呢?會這麼問 是因為我們社區某間一樓多年前曾有人跳樓 並在這一樓斷氣過世這一樓房子隔沒幾天 就在院子裝感應燈經常無緣無故 明明沒人會自己亮起這間也經常易主 據住過的人說從屋內偶而會看到人影在院子裡走動感應燈也會亮 出來卻沒有人影(燈還是亮著)搞的這間經常換屋主不說 連鄰居也議論紛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