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erman6363 wrote:某年某月豬價高漲,一豬難求..一碗滷肉飯從100元漲到500元...聰明的丁丁掏出5000元買了十碗滷肉飯...打算囤積一個月後漲到一碗1000元的時候賣...這樣就可以賺5000元~一個月之後...政府推出廉價的生物科技豬肉...豬價因而大跌...一碗滷肉飯跌回100元...丁丁囤積一個月的滷肉飯全都走味了...只有頂腥願意一碗5元收購做回收油...丁丁大賠4950元, 在地上打滾哭訴要求國賠...豬農看了說: 唉..滷肉飯是拿來熱熱吃的...你屯它幹嘛... 嗯,這夠勁,哈哈
回答一:依照這邏輯~~那如果因為公共建設的關係房價漲~~那要不要把多漲的價格上繳國庫呢??回答二:如果只有一間房子自己能力買的自己住自己繳貸款的話~~你會賠錢賤賣嗎??生吃都不夠了還能夠曬乾阿!!!問這種問題的人是活在台灣嗎??
何謂你的賠錢?前提是因為是以賺錢的角度去做一個買賣但是買進的價格卻低於賣掉的價格才會有賠錢一說買賣交易自然會有一個風險存在別人靠買賣股票 債卷 基金 商品...等賺錢必須承擔所謂的風險存在那個風險就是不能保證這筆投資交易會讓你賺錢 甚至可能會套牢 賠錢 變成負債但是你靠買賣房子賺錢這種投資房地產的買賣為何你可以不用承擔別人所要負的風險?地價高低 房屋坪數大小 政策方向 環境改變 土地作用還要轉嫁責任到政府去賠償造成你的損失和利益那我再請問一下那麼之前因為炒房子的投資客把房子價錢哄抬至高點時候那麼那些買房子的人多繳出的錢難不成也要政府去負責?你必須換個立場去思考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