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頂樓自己救,自己的違建自己付錢拆...


chia0214 wrote:
臺北市要開第一刀了
接下來外縣市也不得不跟著拆了

加油!拆吧!!


希望新北市長也有一樣的魄力
一眼望去,數不完的水泥整層頂加+鴿舍.....
當真有機會可以掃除嗎?

不知何年何月得償所望....得償所望....得償所望....

kcw0123 wrote:
我聽到的是只要交代社...(恕刪)

如果這樣社區主任有罪....你說他幹不幹!!

kcw0123 wrote:
我聽到的是只要交代社區主任屋主不在家,
就不會被拆了

這部分應該可以修法吧~
高雄登革熱噴藥,人不在家,只要會同里長.警察,一樣可以找鎖匠開門噴藥
momosamson wrote:
頂樓加蓋是能拆到民國...(恕刪)


網路上有那266戶的google地圖
放眼望去
附近通通都是加蓋
不知道要拆多少年
還不如強迫都更讓加蓋跟著消失
一舉兩得
但這樣非頂樓的會接受嗎?



chia0214 wrote:
出來護航的....假...(恕刪)


他們來拆頂樓加蓋時
我保持沉默

他們來拆三樓陽台外推時
我保持沉默

他們來拆二樓隔間時
我保持沉默

等到他們來拆我一樓的路障時
已經沒有人幫我說話了

momosamson wrote:
頂樓加蓋是能拆到民國...(恕刪)


嘉義大埔那種我會同情
頂樓加蓋違建鬧自殺
有啥好同情的
幾十年舊的老公寓加蓋,經過了921, 311等地震的考驗,已經可以證實比某些新蓋的電梯大樓還要牢固。這些老公寓的頂加若是強拆,不僅是不符合資源配置的輕重緩急,更可能造成整棟公寓的結構損壞。到頭來不但沒解決任何問題,反而造成更多新問題。

我贊成要拆有立即公共安全疑慮的頂加,但不該是強拆所有老公寓的頂加。網上的民粹口水可以停了。
要拆的公平正義 簡單只要依當初的建築執照之設計圖
如有不符 或2次施工 沒留空地米.全拆了 我看全台灣每棟房多不合格
這樣台灣清光光 大家多不會有意見

bdp2600 wrote:
等到他們來拆我一樓的路障時
已經沒有人幫我說話了


你一樓為何設路障?在哪裡?請惠賜詳細所在地。
當違法路障被拆時,誰會替設置者說話?
新北朱古力跟進柯P拆除頂加違建!!
但是新北議員請加加油~違建自付法案不過,這樣有公平正義嗎??

1031230

新北市政府今晚確定違建優先拆除執行方案,決定加蓋2樓以上違建優先拆,第1階段將先拆加蓋3樓以上違建。

市府指出,違建優先拆除執行方案中以加蓋2樓以上違建優先拆,經統計,全市影響公共安全的加蓋2層樓以上違建共有2746件,將分兩階段執行拆除。

第一階段將優先執行增建3層樓以上605件的列管案件強制拆除,其中列最優先的拆除對象是位於新店區的加蓋6層樓;據了解,這是多戶連棟透天的違建,其中一棟2樓透天離譜加蓋成8層樓建物。

其他還有4件加蓋了5層樓、43件加蓋4層樓、加蓋3層樓的也有557件,並含在學校附近做出租套房雅房行為的違建優先拆除;其餘將列入第二階段強制拆除。

市府工務局指出,每年編列約新台幣3500萬元違建拆除經費,約可拆除1萬2000件違建,但平均每年仍有1萬5000件違建成長量,以致難以徹底剷除違建。

工務局強調,為落實「使用者付費」原則,避免少數不肖民眾行為讓全民買單,市府盼「違章建築拆除收費自治條例」草案能獲得市議會審議通過,拆除違建可向違建戶收費,以符合社會公平正義原則。1031230
應該公佈是哪些議員讓這些案子不能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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