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vi57 wrote:
如果哪個腦殘政府通過農地只能具有農民身分才能買賣的話,請他一並立法通過下列法案:
1.商業用地 --> 具有商人身分才能買賣
2.工業用地 -- > 有登記開設工廠並經環評通過才能買賣.
3.住宅用地 --> 限一般居民(無商人身分/無開設工廠/非農民身分)才能買賣.
不要舉著公平正義大旗,拿農地來開刀....
其實以前曾經這樣沒錯喔!
就是工業用地
夠老的人應該都知道,工業用地素地買賣不能用自然人去買
蓋成合法建物工廠之後,才可以由自然人持有
所以坊間買工業用地的人,都會去成立一個獨資的工業社
然後用工業社的名義去買進土地
建好之後領到權狀再過戶給自己
因為以前預售是先過戶土地,再用委建的方式委託建商興建的
故,一定要成立工業社,或是有現成的營業項目有工業的公司才能買

未來,也許是農業社死灰復燃的時機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