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lalams wrote:
1個月3組...
物件不是很頂級 價錢也跟附近沒什麼差異
也不要扯到 1個月 只帶看三組...
...(恕刪)
專任約的重點本來在於房仲會較順利取得佣金,至於房子有沒有賣出對房仲而言不是重點。
你現在就陷在房仲所製造的初步狀況裡了,光要應付那些狀況就會拖慢房屋售出的速度,嚴重的會像我一樣拖個好幾年。
不過不知該說幸運還是倒霉,因為當初根本不知自己賣的價格只有市價的八折。
在全台灣10萬房仲大軍裡,真正是在賣房子的只有0.01%,所以如要透過房仲賣房,必須要多簽幾家一般約。
學會如何應付房仲對於專任約客戶所製造的狀況,你就絕對夠格去當房仲賣房了。
看屋主焦頭爛額的樣子,對房仲而言就是...超爽的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