覺得沒有樓主想的那麼好。首先原地主就要分一部份,如果這都更地就只有兩三個地主那還好辦,但大部份都是每戶一地主。假設是老式四層樓公寓改建為十二層樓(這很常見),但因為容積率的問題沒法像早期蓋得那麼滿,於是總樓層面積不會是原來的三倍,搞不好只有兩倍。假設地主要分掉1/2,建商也剩1/2。那市府要跟建商拿多少戶當社會住宅?建商想要推動都更就是因為扣掉地主分走的,還有很多新屋可以拿來賣大賺一筆,但如果還要給市府分掉一部份,我是滿懷疑有多少建商還有這意願?
有人說文林苑是一個分水嶺以前政府願意當和事佬,幫建商與住戶之間調解或裁決有關都更的爭議後來因為文林苑的事政府裡外不是人於是現在政府就不想管了你們可以喬你們去喬吧,我政府不管了但是失去了政府的作用,有很多事情就真的辦不了
現在都更是最不公不義的政策,尤其是雙北市。一坪換一坪還不要。還要政府再提高容積率。就因為你的土地值錢嗎。還不是全民繳稅,給您雙北發展。房子住了三四十年,還可以沒有折舊,換新房子給您。有道理嗎。搞到最後土地世襲。最好不要有都更政策,每個人靠自己的實力買房。炒房不對,可以各用各種政策讓房價降低,但怎麼沒有人去探討都更的不正義?要都市更新很快,往其他地方發展,讓老社區自己想辦法解決,人才有動力,這樣對努力的人 買房子的才公道。而不是拿大家的資源給特定人,我寧願拿這些錢做產業升級,補貼育兒等政策,而不是讓每個人都想要成為特定利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