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嗎?建商:921後 不太敢-偷-工-減-料


Estel wrote:
建築法第十三條 本..一個沒學測量 結構只考一科的建築師 卻要扛大部分的監工實務
不覺得很妙嗎XDDDD.(恕刪)


唉!真正是....XD XD XD....黑白來

真該修法了....

所有程序皆照相、錄影存證.....以示咱們建築文化...


上聯:修合要有人見

下聯:存心眾人皆知

橫批:絶不偷工減料

備註:皆有攝錄存證

補充:營建良心事業

強調:三代傳承保證


======反之:包起來的,全都不可信.....

上聯:修合見不得人

下聯:存心眾人不知

橫批:就是偷工減料

備註:裡面不可見人

補充:營建黑心事業

強調:地震倒了活該

魏耀乾-痛批在新潮流的挾持下,民進黨一黨獨大、極權獨裁,政商勾結貪污腐敗....
chiashin wrote:
亂扣帽子和胡亂引申...(恕刪)


個人沒興趣亂扣帽子
所有的言論都是有憑有據
也都引用公開資訊 並把出處標示

反倒是閣下的言論越來越偏向人身攻擊了
完全沒有內容可言
已經很靠近公然污辱了

如果這麼喜歡幫建商洗白
請拿出實際的證據
就不要再空口說白話了...

公務員有沒有違法 並不是重點
重點是草菅人命
才是真的該下地獄...
就拿這次維冠大樓的事件好了
抓了建商和設計師
怎麼不去抓當初審案的公務員?
本來就該一起抓才是啊?


公務員有沒有違法 並不是重點
重點是草菅人命
才是真的該下地獄...嘆氣
就拿這次維冠大樓的事件好了
抓了建商和設計師
怎麼不去抓當初審案的公務員?
本來就該一起抓才是啊?
=================================
這說法只明確的表示閣下完全搞不清楚狀況
這種民間建築
建管相關公務員只看你有沒有照著法規上繳相關計算書 圖面 各種申請單據
你以為他們要看完整本計算書/建築圖面/結構圖面然後抓出錯誤嗎?
結構計算書是技師算出來的,結果你要沒有技師執照的人來審?
這邏輯你不覺得奇怪嗎?
不要搞笑啦
他們不負責審計算書的啦
除非當時承辦公務員有收黑錢
不然你怎麼辦都辦不到他們。
既然連計算書都不會審,講草菅人命根本亂牽拖。

Estel wrote:
公務員有沒有違法 ...(恕刪)


所以想表達甚麼?

公務員就是外行?
只能負責點點文件?
出了事都不用負責?
因為沒有證照?
除非有A錢 不然不用擔心被抓?

您前面也說了
這樣的體系對嗎?


Estel wrote:
葉世文不是公務員?...(恕刪)

葉世文有實質影響力
儘管他不是建管科的
但他的權力與真實影響力
遠遠超過台灣公務系統的任何一個建管科長
這等人的危害也超過任何一個公務員
其威力無法計算

台灣有多少葉世文很難估算
正因為營建業的利潤很豐厚
在其中鑽營的公務員不算少數
To dennis10
=========================
引言
公務員就是外行?
只能負責點點文件?
出了事都不用負責?
因為沒有證照?
除非有A錢 不然不用擔心被抓?

您前面也說了
這樣的體系對嗎?
=========================

所以說你搞不清楚咩
這是個專業證照時代
在台灣建築就是需要專業技師簽證(建築師、土木技師、結構技師)
設計端由專業技師來核算並負全責
政府只保證程序與文件是足夠的
就像ISO9000 認證一樣
藉由確保檢查程序與文件來確保品質
只要相關公務員有確實要求建商上繳所有計算書、圖說與相關文件
公務員一點責任都沒有(只要他沒收黑錢)
搞清楚責任分工制度再發言吧

回到我前面說的體制
你還是搞錯
我講的是專業證照人士的分工有問題,
只考了一科結構相關的建築師卻要負責大部分監工實務
這是非常奇怪的,
但政府沒辦法任意更動法律(因為不是行政命令)
這必須去找立委,不是找政府,你搞懂了嗎?
To 旋風
============================
引言
葉世文有實質影響力
儘管他不是建管科的
但他的權力與真實影響力
遠遠超過台灣公務系統的任何一個建管科長
這等人的危害也超過任何一個公務員
其威力無法計算

台灣有多少葉世文很難估算
正因為營建業的利潤很豐厚
在其中鑽營的公務員不算少數
=============================
所以說你們這些人講話都不用證據的咩
龐大的政府體系有臭蟲,這誰都不會否認
誰鑽營收黑錢? 有多少人?
不是讓你口頭唬爛 難以估算 不算少數 這樣漫天亂講
有證據就去提檢調,所有國民都會對你的義舉滿懷感激
不然你的胡亂臆測只是在減損自己的陰德而已
Estel wrote:
To 旋風====...(恕刪)

我是在跟你說
一個葉世文
他所造成的影響力是無法估算的
並非單純計算葉世文本身所造成的影響
而是他對公務員整個體系
所造成的嚴重影響

今天葉世文他不可能隻手遮天
他要讓案子強行過關
當中只要有一個小環節出錯
就不可能讓整個案子通過

所以我們要思考一個問題
整個公務系統,能讓一個葉世文這麼多年來
毫無顧忌地通過收賄.貪汙.行政怠惰
這需要多龐大的系統去支持他??
不要認為只有正常的行政程序需要行政成本
貪汙系統本身也需要行政成本
他需要養分供養由上到下的整個貪汙系統

從你把葉世文視為單純一個貪汙案
就知道你毫無行政程序概念
葉世文要一個招標案強行通過
當中要有多少人蓋章,多少人睜隻眼閉隻眼
你大概也不知道
你認為葉世文關進去了
這整個貪汙系統就消失了
錯了,他依然存在
只是消失一個帶頭的而已
沒從根本性上徹底剷除,還會有下一個出來

證據??
法院不是判定葉世文貪汙了??
你真以為這種工程案,單只有一個葉世文就能從上到下打點??
我只能說,天真!!
貪汙就是這麼一回事
第一次收錢有點罪惡感,收個幾次就麻痺了
等到收錢成習慣,沒給錢就變成不正常了

台灣的政治其實都是很奇怪的
好像就是只想蓋起來不讓人看
每一個弊案都會設停損點,抓了個葉世文就停了
就不追究從上到下蓋章的這些人行政責任了
(就算沒拿錢,也有行政怠惰責任)
可是我就很少看到,政府從上到下,把整個系統從上到下
一串肉粽全給拉出來!!
To 旋風
===============
可是我就很少看到,政府從上到下,把整個系統從上到下
一串肉粽全給拉出來!!大笑
==================
所以你沒有公務機關的朋友吧
你可能不知道什麼叫做下條子、電話交辦
每個階級的公務員主管有自己的裁量權
下屬就是照辦
你要拉出粽子,那是要整個系統都在收錢才行,EX:之前基隆海關貪污案
上對下不一定需要打點,如果下屬是被交辦沒收錢而且留有證據,無關行政疏失的話 "屬下是不會有罪的"

說別人天真XDDD,有證據就去提檢調,在這裡五四三無端臆測,跟PTT幻想文有啥差別?
這社會講證據的,證據到哪檢調就處理到哪
而你卻沒證據滿口血汙就要入人於罪?
法令及制度修法要配合當今環境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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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集團母公司,起造人是子公司(一案就倒公司),
住戶重建打官司十幾年,因不同法人格,求償無門?

豐原高中大禮堂倒塌案後,修法公部門只形式書審免責,
受災戶無法申請國家賠償,只能找建商?

對建商責任追訴日,由建物落成日改為案件發生日?

修刑法違背建築術成規罪,建築投資業也要建立專法…

這的確可以思考災後重建無法快速解決的徵結點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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