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申請中低收入戶以後會很夯,
我請親戚申請中低收入戶,
然後跟我租房子,
然後房子我繼續用,
然後申請政府補貼,繼續收錢。

這些政客立法很厲害,
做不到無法管理也不干他的事情。
無正當理由,必須以常理看

例如帶男女朋友回來過夜,這就不是正當理由

但房東要收回租屋自己住,這就是正當理由

柏克萊就是有利於房客的法律,但是房子價值照漲無誤,只不過是因為無法調漲租金,很多房東放棄維修。

美國其他地區,有利於房東的法律,照樣徵信調查房客信用。照法規走,入住家具設備都要檢驗。
以後押金改一次押六個月
租金一次需繳一年
這樣我就不漲房租囉
好房客麻~

房價會漲是天性
投資客是利用人性
結果搞到我這邊當包租公的做啥?
我們包租公買跌不買漲,加價買的是投資客
我們專門買值得收租投報率高的房子
房價貴=投報率降低=不買
懂嗎?這樣搞房東?
這就是我們投出來的立委嗎?哇靠,簡直天才啊,難怪會留在台灣還搞政治。
maxy103 wrote:
這就是我們投出來的...(恕刪)



錯了,立委聰明的很,不聰明的是你

1.增加國家稅收(地下房東不繳稅,一旦增稅,預估可以有上百億稅收)

2.以政府補助安置弱勢居民(到時候用空屋稅,讓你釋出房屋)

3. 每個數據都有根據

在穩定的物價指數下,房價不漲是合理,CPI百分之三是穩定物價(一般穩定的CPI 是3%, 通貨膨脹是5%)
當然如果稅金增加,不漲下,就是防止房東將稅金漲價部分轉移到房客身上

4.紅蘿蔔給房東
就如有網友說,很多房東有錢,
目前的租金收入稅金算法

(1-43%)X租金收入x綜合所得稅稅率


新制則改為5%,這數據一看就知道至少讓利房東1%,因為綜所稅是6%起跳。

以所得稅30%,可以多出25%營收

以十萬而言,舊制一年稅金為15900

新制 2650

5.目前租客可以拿到3600一個月的補助。一年將近四萬,就是要逼房東現形繳稅。未來如果房東不可歧視,再加上祭出空屋稅,房東就得釋出房子,增加租屋供給率,並且如果他轉嫁租金給房客,房客可以拿到補助,不無小補,加上中低租客,政府買單,算是配套
感覺這項台北專法......
若一開始就設定為高租金,有解?只能選擇不租吧。

jerry_tai2001 wrote:
這些立委恐怕沒有一個...(恕刪)


說的真好!
如果我是房東,我也有極大的可能這麼作。

這法真過,
苦的只是租屋百姓,累的是一般大眾。
台灣房租低是大家都接受的事實

或許會演變成政府給了房東一個合理租金報酬率的法條

屆時就是合理的調整租金的時刻了
政府不也每年調漲公告地價嗎?
租金隨公告地價調整也是一種方法!!

請別說公告地價不合理所以要調漲
租金也是不合理所以也要調漲!!

對了 連政府不願負擔成本照顧中低收入戶
就別期望有閒置資產的民眾提供房屋出租!!
房東要的是找到好房客,即使少收一點錢也沒關係..
一切照制度走也可以啊,但是房東或代管公司要先調徵信資料審查,房客遲繳房租跟遲繳信用卡一樣納入信用不良...至於那些弱勢的人會因此找不到房子租,那政府就要負責照顧好,看是蓋社會宅出租還是怎樣...而且樓下直接進駐社工..

其實政府做得好,房東報稅繳稅也甘願吧..


配套措施不應是那麼簡單,要各種領域政策一起下,才真能解決問題...即使本來看起來只是簡單的租屋市場問題..

米田共青 wrote:
台灣房租低是大家都接...(恕刪)

晴耕雨讀123 wrote:
房東要的是找到好房..
其實政府做得好,房東報稅繳稅也甘願吧.(恕刪)



從來沒有人完全滿意政府的作為。因為政府不可能達到百分百滿意度

我們這些誠實繳稅的房東,即使不甘願,也是乖乖繳稅

反之,不繳稅的人,理由一大堆。 總是有一大堆藉口。簡直就像外遇,永遠有理由說自己外遇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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