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買賣訴訟...三審定讞........

買賣土地透天一定要鑑界,很重要!很多都跟廣告甚至合約寫的都不一樣!

這已經是最近常搞的一種變相的詐騙手法

最近兩年陪家人朋友去看土地,三塊地裡面有兩塊都是說要鑑界就拖拖拉拉,而且最後都不是仲介帶看的那塊地

甚至有一塊從果園變成懸崖+森林...
jackblack wrote:
跟我的情況類似,不過我是地主,買方突然反悔違約,他申請縣政府調解委員會調解,
買方說仲介當初欺騙他,不過跟我沒關係,因為買賣時都是仲介談的,

當初我也是收了600萬後,買方反悔,調解委員會調解時調解官,說房屋買賣法官這種判例,
買方違約,至多賣方拿15%,土地買賣也應是類似,我算一算15%可拿200多萬近三百,
談到最後我拿200,其餘退還給買方,

調解完後和買方聊天,買方的律師說他們的損失還要向仲介求償,



標準的...跟地主完全無關!

就是買方沒有善盡確認契約內容的責任!而仲介是錯誤引導導致判斷錯誤!

如我17樓所說,到時候你跟仲介去談分攤比例....因為仲介並非代理人關係!

那問的那個律師.....自己看17樓吧!
好奇問一下, 真的是透過有牌的仲介?

買賣還沒有完成前 (點交, 過戶, etc...), 交付的錢不是都暫存在雙方協議的第三方嗎?
怎麼會這麼快就交付給地主了??

說說我的例子

之前看到一塊地A、面寬6米,但前面有另一塊地B(不同地主,而且只有1m2的建地),看地籍圖應該是占掉了面寬一半,想想也還可以,誰知道鑑界後,這塊B地面積不變、尺寸不一樣了,變成擋掉A的大部分出入口,只剩90cm。

這種情況要算誰的?而且當時後仲介(對,就是剛剛有提到的大間仲介)制式合約中提到,必須第二期款付了才能鑑界。其實A地尺寸、位置都是ok的,但是B地卻是捉摸難測,一開始還找不到地主出面。後來找到了,也願意出面,結果卻是這樣。

後來採用合意解約。地主拿總價的15%的1/2。金額雖然不是非常大,但還是學到一次教訓,眉眉角角真多。
註記等待後續
從多位大大敘述,感覺土地買賣好複雜
這麻煩大了阿
合約白紙黑字 地主穩贏
這根本就你們買方的疏失

lance wang wrote:

2016-05-17 14:23  #1


仲介跟地主串通啦,不是我吃洨
簽到!



lance wang wrote:
公司為建置廠房,上網...(恕刪)

lewishung wrote:
註記等待後續從多位...(恕刪)


簽到一下, 聽起來真烏龍
百年榕樹, 千年九芎, 萬年七里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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