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rry_tai2001 wrote:
當年台灣人口才多少?
如果要推住者有其屋..這太簡單了,
所有有房子超過50歲以上的人全部強制帶去槍決
台灣剩下300萬人就好
所有房子充公,然後活著的人全部抽籤抽房子
當然啦!問題還是不能解決..有人抽重信義區的豪宅
有人抽中信義鄉的小屋..請問要如何擺平?
要解決這種問題就是解決製造麻煩的源頭--人啦!
抱怨的一律抓去槍決...這樣世上就不會有不滿的聲音出現..太平盛世了!
人的麻煩永遠解決不了..
不需要暴力革命,我樓上講過了直接用民主體治+市場經濟解決 ,民主+央行公開市場操作經濟手段解決
政府可以先升息把房價弄跌,跌到原價1/4 在一次性買斷,
耕者有其田沒有說,要農民買的起土地,所以比造辦理
與其讓銀行家白賺10年 ,不如直接創造政府債務一次性永久買斷
反正央行不存在技術性破產的可能性,這是不需要革命就能財富重新分配的方式
公地放領
公地放領係公地管理機關及縣(市)政府依據法令規定之實體與程序,准許符合規定之承租農民依照規定程序申請承領,於繳清全部放領地價後,移轉土地所有權之私法上分期付款之買賣行為,其旨在扶植自耕農,實現中華民國憲法第143條「國家對於土地之分配與整理,應以扶植自耕農及自行使用土地人為原則」之土地政策。1951年6月,政府開始實施公地放領,放領耕地由政府委託台灣土地銀行徵收,使無地之農民取得所有權。[1]
國民政府在台灣於1951年至1976年間分九期實施公地放領,共計放領138,957公頃,』』』承領農戶286,287戶。政府收得放領公地地價稻穀367,366,416公斤,甘藷1,254,768,525公斤,全數由台灣土地銀行經收後,撥作扶植自耕農基金』』』。[2]
住者有其屋+房屋放領是唯一解決問題的辦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