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委託,找到屋主私下成交


Annie0201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先前...(恕刪)


沒約就沒事囉!有關係就沒關係。
不必一直糾結在仲介沒幫你談到滿意價格而退斡旋

對仲介而言 前因是 你是他代看的客戶 不是他代看 你會接觸到這間屋子

通常仲介與屋主的賣屋合約會有二等親(還是三等我忘了)三個月不得成交的附款

你說屋主要包紅包給仲介 你確定仲介會願意?

我印象中 仲介會直接對屋主 因為簽約的是屋主

當屋主去告知仲介你們要私下成交時 仲介就會讓屋主嚇得打消念頭了吧我猜

crixfu wrote:
假設你跟買房談好800萬成交
請買方跟仲介說要實拿795萬
你跟仲介說只能出805萬
然後......恭喜成交




這是高明、內行的方法,可惜樓主可能看不懂。

另,本棟樓有一半人的說法是錯的。
天龍國子民 wrote:
一般約非專任約,屋...(恕刪)


當然不是 合約都有寫

總之 犯法的事別做

看太多為這種無聊事跑法院的 光時間成本就虧大了 最後還不是乖乖付錢...
仲介沒有能力沒有手腕不能用你預設的價格成交,你靠自己以該價格成交,感覺不能怪你。

本身沒有專業知識提供版大幫助,但是對這問題也很感興趣!做個記號!
舉手,怎麼証明有被帶看過?

我遇到房仲連絡過程一直不讓我先知道房子地點,等他帶我到現場,我才發現另一位已經帶我看過了
那這個怎麼算?

私以為(不知對錯) 有要約書或下斡璇金才算(委託証明成立),對嗎?

Annie0201 wrote:
事情是這樣的,先前看到喜歡的房子,一開始有請仲介斡旋談價格,仲介當時說屋主價格和我開的價格有落差,所以沒辦法成交,而本人預算也有限,所以仲介請我去拿回斡旋金退斡。隔了幾天,跟朋友聊天才發現原來屋主是我朋友的朋友,於是便介紹我們認識,後來屋主也願意降價賣給我,請問這樣我這樣成交會有法律上責任嗎?當時的狀況確實有請仲介努力,價格是真的談不成,他們才請我去領回斡旋金的。


熬三個月等合約過期再買吧
FATTASY wrote:
仲介沒有能力沒有手腕...(恕刪)

別鬧了……仲介沒能力,自已最強……
若樓主願意PO價格,應該就好解讀了。


反之,若你是賣房子的屋主,開價一千五百萬,賣了半年之久,看房有100位,出價有20位,但其中甲先生是出價者最高的人,出一千四百萬。
仲介替你辛苦了半年沒成交,約滿後,你自已一千三百五十萬賣給甲先生……你覺得是仲介沒能力,還是賣買家太爛……


會一千三百五十萬成交,最重要的是半年內來看房的,都不認定此房有一千五的行情,半年的時間,也讓屋主確定自已的屋價,第二是1350,看起來,比之前都低,但賣買方沒負擔 仲介費 才會較低好嗎!!!
現在買屋,有聽過付頭款後,房子沒過戶嗎??
       賣屋,有聽過過戶了,錢一直拿不到嗎??
自行賣買有風險,仲介賣買,還是有風險,但高低不同
簡單~~找另外一家仲介...
跟他們講好...收少少的仲介費..
透過他們買賣就好了...
這種自己送上門的客戶,他們都會很願意收的.....
藤原豆渣店 wrote:
簡單~~找另外一家仲...(恕刪)

真的…好聰明哦…真得是  按個讚 先


台灣最美的風景在此


台灣靠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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