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rry0529 wrote:
而且給人賺也不會怎樣
該我的就是我的
人要賺是他家的事
為了不給建商賺錢
罔顧自己可以擁有更好的居住品質
這又是何苦呢?
都更有你想的單純..台北市早就一片都更建案了

jerry0529 wrote:
當然是讓利的誘因可以大過坪數減少的阻力阿
管理費減免、裝潢減免、家具減免等
我不太相信實際居住坪數若少10坪以上,室內的居住環境能比前好多少..還要負擔新制房屋稅加上就算有你提的管理費減免、裝潢減免、
家具減免會有多大誘因,況且不改建這些費用還不會產生..
bike speed wrote:
這不就是 貪!而已?...(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