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kyo 胡 wrote:
小弟自有100多坪...(恕刪)
這個28歲的小弟邏輯真的很妙
哈哈哈
等等!你先聽我說 wrote:
刪除權利是系統供人選擇
要人不刪文 你創個MOBILE 02 我也可以過去 這樣你就能自由發揮
不要說這種氣話好嗎
心裡不空虛嗎? 我要你們這麼有錢 我就每個月捐十萬給孤兒院
證明我有錢 我還是個好人 而不是一直在網路上互相吹捧互相吹..... 捧?
房地產幾個說著是自己很有錢的大哥
幾個人就圍著一串樓互相吹捧來吹捧去 如果是我 我就不會這樣 我就每個月曬捐單 曬捐單比曬房產好多了


